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农业农村厅 省乡村振兴局2021—2023年全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207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我县将以丝苗米为主导产业申报2021年广东省特色产业现代农业产业园。为扎实做好博罗县丝苗米产业园的申报准备工作,现就遴选实施主体和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主体注册和生产地址需在博罗县石湾镇、园洲镇、公庄镇、石坝镇等镇域范围内。

  二、申报对象

  申报主体原则上为经营丝苗米产业的大型企业、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牵头实施主体原则上是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或市级粮食应急保障重点联系企业。鼓励本县大型企业参与产业园建设(申报前需在本县注册并已投资建设涉农项目)。申报主体近三年没有列入中国信用失信企业名单(企业已进行信用修复或能提供解除失信惩戒信息书面文件的除外)。

  三、财政资金支持方向

  省级财政资金使用必须与丝苗米主导产业相关,必须符合省规定的鼓励清单范围(区域公用品牌创建、加工工艺研发及系列产品开发、联结农户的物流电商平台、建设项目贷款贴息、风险补偿金、数字农业、联农带农等方面)和允许范围(农业设施、农业机械装备、冷链物流设施、土地流转、产业融合、科技研发等方面);不能用于建设楼堂馆所、牌坊门楼、亭台楼阁、停车场、路灯,不得用于企业经营性开支和债务等一般性支出,不得用于编制规划或可研报告、项目验收、监督检查、内部审计、绩效管理、咨询等管理费用支出及已有普惠性政策渠道支持的建设内容。根据省产业园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省级财政资金(除贴息贷款项外)撬动地方统筹和社会资本投入比例达到1:3以上,其中社会资本不低于1:2。

  四、申报程序

  (一)提交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单位需编制《2021年博罗县丝苗米产业园建设方案》(格式详见附件1),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包括企业工商营业执照、2019-2020年两年企业审计报告、龙头企业证书、项目所需土地证明材料、联农带农证明材料及主体其他佐证材料。建设方案和附件合并装订成册,浅绿A4皮纹纸装订封皮。

  (二)审核与审定。实施主体自愿申报建设项目。博罗县将在实施主体申报的基础上,根据产业园的规划、建设需要和实施主体条件,择优确定实施主体作为博罗县丝苗米产业园的实施主体编制规划、可研和资金使用方案,报博罗县人民政府同意后上报惠州市农业农村局。

  五、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一式5份于2021年7月14日17:30前报博罗县农业农村局,逾期不予受理(以纸质材料送达签收为准)。材料电子版同时报送blxzzyg@boluo.gov.cn。

  六、其他

  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配套资金需足额到位,不得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截留、挪用专项资金,不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等行为,可视情节轻重采取通报、撤销补助项目、追缴项目补助资金和5年内取消申请资格的处理,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附件1.2021年博罗县丝苗米产业园建设方案(模板).docx

  附件2.自筹资金承诺函(模板).docx

  附件3.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工作的通知.pdf(粤农农计〔2021〕64号)

  

博罗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