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FG2022002
罗府〔2022〕19号
罗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定市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罗定市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业经2022年5月31日市十七届人民政府2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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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市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修订政策解读
根据省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年11月14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到云浮市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视,反馈云浮市存在问题共13项, 而其中第9个问题是全市一个共通存在问题,就是“云浮市各级均没有及时跟进国家新出台的粮食管理新政策修订储备粮管理办法”。
一、基本情况
云浮市在2022年1月28日正式印发新的《云浮市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并要求我市尽快按相关的规定修订印发新的《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以适应新的粮油管理规范,而我市现使用的《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是在2017年印发的,其中一些条文已经不符合近年国家、省、市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为适应新的粮油管理规范,确保我市储备粮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有效发挥县级储备粮油保障粮食安全的作用,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及云浮市新的《云浮市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对我市的《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目前已完成各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公平审查、合法性审查、公示等程序。
二、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一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二是《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
三是《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
四是《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办法》。
三、主要修改内容
一是对章节和相关表述进行优化,将原“县级储备粮油的收储管理”一章的部分内容与“轮换销售”一章合并为“收储、销售与轮换”一章,单设“储存”一章。各章名称进行了简化。
二是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将原《罗定市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中涉及的“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由“罗定市粮食储备管理中心”调整为“罗定市发展和改革部门”。
三是完善县级储备粮油收储、轮换管理相关程序和管理要求,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明确县级储备粮油轮换架空期。
四是细化县级储备粮油储存保管要求,明确县级储备粮油实行专仓储存的具体要求。对承储主体信息化建设等提出明确要求。
五是明确县级储备粮油应急动用后的补库时限。
六是强化县级储备粮油管理监管措施,明确承储主体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强化县级储备粮油承储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