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茂名市人民政府印发了《茂名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需要法治保障
《办法》的制定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厕所革命”系列指示的重要举措,是满足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方面美好生活需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中“加强法治化保障”、“强化依法治理”要求的具体措施,是依法依规推进实施健康茂名的有力保障。
二、修订新时期的爱国卫生规范性文件是社会共识
爱国卫生工作是社会性、群众性的卫生活动,需要全民参与,修订后的《办法》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参与。通过宣传教育和实施,能提高社会公众对《办法》的认识和认同,进一步动员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工作。近年来,随着我市爱国卫生工作的深入开展,全市的卫生整体质量和全民的健康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对新时代爱国卫生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办法》的修订有助于破解新时期我市爱国卫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有力推进爱国卫生工作深入开展。
三、爱国卫生工作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参与
《办法》明确了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爱卫会办公室、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人的爱国卫生工作职责,组织结构、监督管理等方面明确合理,建立了高效的管理体系,确保《办法》的实施过程顺畅有序。同时,《办法》凸显爱国卫生“全民参与”的重要性,对市民维护公共场所、公共厕所、住宅室内外等场所卫生,消除室内外病媒生物及其孳生条件等均有所规范;《办法》通过分别对控烟、公共场所、城乡环境卫生治理等问题设置专门条款进行规范,回应了市民的关切。
四、推动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办法》共6章56条内容,分为总则、组织和职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环境卫生治理、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监督管理。《办法》的实施将会有效地推进我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水平,爱国卫生工作网络日趋完备,爱国卫生活动有序开展,爱国卫生创建活动扎实推进,爱国卫生保障机制逐步完善,构建从机关单位到属地辖区、从社会到个人、全方位、多层次爱国卫生运动的整体联动格局。以重点场所、薄弱环节为要点,着力构建健康生活环境。一是将不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大力开展村居清洁和绿化美化行动,完善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综合系统,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乡农贸市场升级治理和综合治理工作,基本普及农村卫生厕所,持续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二是持续深化全市卫生创建工作,建设健康、宜居、美丽家园,逐步实现国家卫生市全覆盖目标,不断提高国家卫生镇覆盖率;三是有序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通过健康教育专栏、公益健康广告、健康主题公园等宣传阵地及健康教育课程、健康教育讲座、健康教育活动等方式,不断提升全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水平,推进健康茂名建设工作,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四是加大控烟工作力度,依据省有关法规、规章规定了全市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类型及公共场所吸烟区的设置要求;五是持续提高病媒生物防制水平,组织全社会采取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措施,消除病媒生物及其孳生条件,开展病媒生物种群分布、密度和抗药性监测,建立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定期开展风险评估、风险报告和控制效果评价,将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