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级市科工商务局,茂名滨海新区、高新区工信主管部门,各省级产业园: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产业共建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园区函〔2020〕447号)要求,现就我市2021年产业共建资金项目入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园区企业开展申报。请各地工信、园区主管部门按照《茂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共建资金项目入库评审工作细则》(附件1)要求,广泛宣传、发动和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入库申报,未入库的企业将不予安排资金扶持。
二、企业入库方式和要求。企业按照我市2021年的评审细则要求提供完整资料,并按格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并附电子版光盘或U盘),项目所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申报单位的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
三、报送程序。
(一)申报企业要提前谋划,尽快将申报资料报园区管理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后送属地工信主管部门审核。
(二)属地工信部门要优化服务,及时审核后于6月26日前向我局行文上报(附企业申报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 茂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产业共建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细则
茂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1日
(联系人:余柳淙,电话:2891131,电子邮箱:mm2891131@163.com)
相关附件:
1、茂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1年产业共建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pdf
2、茂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产业共建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细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