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工作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5〕23号)、《广东省商务厅等6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工作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5〕2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茂名市汽车报废更新活动审核通过名单及资金安排(第十三批)、2025年茂名市汽车置换更新活动审核通过名单及资金安排(第十六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0日—1月16日(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茂名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联系方式:市商务局市场规划与秩序科,0668-2283462。
附件1.2025年茂名市汽车报废更新活动审核通过名单及资金安排(第十三批).xlsx
附件2.2025年茂名市汽车置换更新活动审核通过名单及资金安排(第十六批).xlsx
茂名市商务局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