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不断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全面提升资产运营效益和资源集约利用水平。国有企业、金融企业、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及自然资源资产规模稳步增长,管理效能持续增强,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国有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资产情况

  1.资产负债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市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573.59亿元,同比增长49.8%;市本级国有企业资产1030.1亿元,同比增长45.3%。

  2024年度,全市国有企业资产总额和所有者权益保持平稳合理增长态势,年末资产负债率为50.65%,处于合理可控范围。

  2.经营效益情况。2024年度,全市国有企业营业总收入223.64亿元,同比增长47.20%;利润总额2.5亿元,同比增长126.2%。市本级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24.97亿元,同比增长77.7%。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1.资产负债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市共有6家国有控股参股金融类企业,资产总额1160.04亿元,同比增长3.03%;负债总额1051.76亿元,同比增长2.8%;所有者权益总额108.28亿元,同比增长5.32%。其中,市级2家国有控股参股金融类企业(茂名农商行、国鑫融资担保公司)资产总额340.22亿元,同比增长3.16%;负债总额303.94亿元,同比增长2.68%;所有者权益总额36.28亿元,同比增长7.36%。

  2.经营效益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6家国有控股参股金融类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5.98亿元,同比增长1.33%;实现利润总额7.54亿元,同比降低25.08%。其中,市级2家国有控股参股金融类企业(茂名农商行、国鑫融资担保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23亿元,同比增长2.35%;实现利润总额3.41亿元,同比增长8.39%。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

  1.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负债总量。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1284.42亿元,同比增长12.63%;负债总额193.91亿元,同比减少3.85%;净资产总额1090.51亿元,同比增长16.17%。

  其中,各区、县级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894.48亿元,负债总额138.23亿元,净资产总额756.25亿元;市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389.94亿元,负债总额55.68亿元,净资产总额 334.26亿元。

  2.资产规模与结构情况。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实有国有资产总额为1284.42亿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209.62亿元,占比16.32%;流动资产207.59亿元,占比16.16%;无形资产38.48亿元,占比3%;在建工程172.66亿元,占比13.44%;公共基础设施净值583.59亿元,占比45.44% ,其他资产72.48亿元(包括长期投资、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等),占比5.64%。

  (四)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1.土地资源。截至目前,根据最新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我市主要有8大地类,分别是:耕地面积166812.47公顷、湿地面积9357.95公顷、种植园用地面积199142.81公顷、林地面积534110.78公顷、草地面积12821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124282.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面积14478.92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67307.4公顷。

  2024年度,全市土地出让面积503.49公顷,土地出让金金额78.65亿元,其中市本级31.48亿元。

  2.矿产资源。全市发现矿产种类53种,占全省发现矿产148种的35.8%,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42种,查明资源储量矿产地319处,其中大型矿产地有10处,主要优势矿产有高岭土、油页岩、地热、锡、金、钛铁矿、南方玉、建筑用(粉料)大理岩等。

  3.水资源。2024年,我市水资源量为102.4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为102.4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为28.7亿立方米;全年供水量为25.7亿立方米,降雨量为198.4亿立方米,大中型水库年末蓄水量为9.15亿立方米。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

  1.强化党建引领,筑牢企业发展根本保证。一是强化政治引领,推动党建工作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深度融合。二是夯实基层基础,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理顺党组织设置问题,积极推动国有企业党委换届选举,落实党委前置研究讨论企业重大问题制度。三是强化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专项整治国有企业违规商务接待、酒驾醉驾行为。

  2.纵深推进改革,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一是推动市属国有企业重组整合。例如,组建市产投公司,作为茂名市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开发公司,筹集园区建设资金20多亿元。二是不断壮大国有企业资产体量。通过注资产、并资源,做大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提高持续发展能力。同时采取市属国有企业并购优质企业的模式,努力壮大我市“五链共建”关联产业。例如,茂名港集团于2024年3月5日成功拍得茂化实华29.15%股权,成为茂化实华控股股东,开创了我市国资国企收购上市公司的成功先例。三是讲好国资国企改革故事。紧扣国资国企改革重点工作任务,推出一批有思想、有温度、有品质的宣传报道,其中被国家级媒体平台《学习强国》采用5篇、被省级媒体平台《南方日报》采用2篇、被市级媒体平台采用35篇,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3.健全监管体制,切实提升国资监管效能。一是加强财务监督管理。加强完善全市国有企业资产及财务快报统计,对国有企业的财务数据进行动态关注。同时,向一级监管企业派出财务总监和企业外部董事,定期了解企业财务状况。二是加强投资项目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茂名市市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对企业投资项目的产业方向、负债水平和筹资能力、预期收益、决策程序等开展审核。三是建立健全重大风险防控机制,提高国有企业抗风险能力,推动企业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加强债务风险管控。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突出政治核心,强化党建引领。全力推动企业“党建入章”工作,将党的领导深度融入企业治理各环节,明确党委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行长办公会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确保党委决策成为国有金融企业的行动指引。

  2.聚力服务实体经济,赋能高质量发展截至2024年12月31日,5家银行各项贷款余额581.92亿元,同比增长3.3%;各项存款余额1011.88亿元,同比增长2.98%。其中,涉农贷款余额338.37亿元,同比增长4.36%;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41.61亿元,同比增长4.86%。

  3.强化资本运营,实现保值增值。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市6家国有控股参股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总额87039.89万元,比年初增加4037万元,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为104.86%,有效确保了国有资产的稳健运营和价值提升。

  4.筑牢风控体系,严守安全底线。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风险管理职能,细化各层级风险防控责任,确保风险管控覆盖所有业务领域和关键环节。通过优化前、中、后三道防线的协同机制,强化风险识别、监测、预警和处置的全流程管理,推动重大风险防控机制向纵深发展。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完善管理制度,构建国有资产管理长效机制。一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持续深入推进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积极推动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推动国有资产管理持续优化,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管理透明度和公信力。二是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机制融合。推动建立国有资产从形成、使用到处置等各环节与预算编制、执行相挂钩全过程管理机制。新增资产配置严格以预算为前置条件,强化资产购置的预算审核与绩效论证;将资产运营与维护支出纳入年度预算统筹安排,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三是健全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先后印发了《茂名市市直行政单位常用公用设施配置标准(试行)》《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茂名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茂名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形成覆盖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等各环节的制度闭环,有效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化、合规化水平,切实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高效利用。

  2.强化精细管理,夯实国有资产基础工作。一是规范资产处置管理。严格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茂名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强化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监管,优化评估、审批、处置及收益上缴等流程,确保手续完备、操作规范。从源头上防止资产流失,杜绝随意处置,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保障处置收益合规使用。2024年,全市缴入财政专户的国有资产处置收入达2.04亿元,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二是加强出租出借收益管理。《茂名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明确了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的管理要求和操作规范,实现全过程有章可循、规范有序。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确保收益及时足额上缴财政。2024年,全市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益达2.8亿元,为财政增收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出了积极贡献。三是优化资产配置与利用。深入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着力构建节约型政府,通过无偿调拨、有偿使用等多种方式,推动资产在行政事业单位间均衡、高效流转,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提升资产运行质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级财政及单位强化基础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范财务核算,提升资产使用效益和保值增值能力。全面做好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加快资产信息化推广与应用,实现资产数据动态更新与日常管理规范化。

  3.强化用车管理,提升保障效能与服务水平。一是强化平台应用,保障规范有序运行。全面依托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实现对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使用、维修、保养及运行轨迹的精细化、数字化管理,显著提升车辆运行管控能力。2024年1-12月,全市高效完成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配置、编制重核、拍卖处置、车牌录入等各类业务共计193项,保障车辆管理规范、有序。二是破解运力难题,提升殡葬服务保障水平。聚焦殡葬服务领域运力不足、车辆老旧等现实问题,组织开展全市殡葬车辆专项调研,全面摸排现有车辆数量、分布及车况,精准掌握运力缺口与服务需求。通过有效盘活空编、淘汰更新老旧车辆,初步缓解运力紧张局面。在此基础上,结合殡葬部门职能定位、业务量及资金保障情况,经严格审核与综合评估,新增殡葬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25辆,全市殡葬车辆总规模将达130辆,遗体接运能力得到大幅提升,可更好满足群众殡葬需求,切实增强公共服务实效性。

  (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1.建立长效机制,高效开发利用土地资源。一建立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先后建立完善田长制、“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市级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等制度,进一步加强我市耕地保护。2024年,我市粮食播种面积约376.51万亩,推广应用耕地土壤培肥改良技术措施面积合计481.31万亩次、占粮食播种面积比例为100%。二是加快推进垦造水田收尾工作,保障项目落实占补平衡,为全市重大项目落地提供要素保障。2024年,累计形成水田规模指标约9500亩、耕地数量指标约2000亩,累计使用水田规模指标4270亩、耕地数量指标5600亩,保障了东环大道二期、乙烯提质改造等227个项目落实占补平衡。

  2.推进矿山修复,加强矿产能源保护。一是积极推进我市矿山生态修复任务。2024年省下达我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任务629公顷,目前已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620.43公顷。二是规范矿权出让,实现资源价值。2024年全市采矿权挂牌出让2宗,矿产资源专项收入2.87亿元。

  3.优化用海管理,加强海洋生态建设。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围填海管控要求,严控新增围填海开发建设活动,2024年度我市无新增围填海项目。二是做好项目用海保障工作。加强对重点项目支持保障,促进项目尽快落地下海建设。2024年,茂名市5宗用海项目获得批复,用海面积约183.3公顷;1宗项目用岛变更获得省批复,用岛变更后批准用岛面积约1.65公顷。三是完成海域使用金征收工作。2024年度,4宗市管用海项目征收海域使用金约434.95万元。

  4.完善规划建设,加强水利资源保护。一是强化制度执行与考核。高质量完成2024年度水资源考核工作,确保考核指标严格控制在省下达的红线范围内,保障水资源合理利用。二是推动《节约用水条例》落地实施。2024年6月21日在全省地级市率先举办宣贯培训班。三是优化完善水网建设规划。为构建“系统完备、安全可靠、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循环通畅、调控有序”的茂名水网体系,编制完善茂名市水网建设规划。目前,规划报告已获市政府正式批复,并上报省水利厅与水利部。

  5.执行采伐限额,科学保护森林资源。一是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2024年,共审批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采伐申请175宗,采伐蓄积量约34253.57立方米。二是依法依规使用林地。严格按照《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及省下达的使用林地定额指标管理林地,在项目用林上,坚持“保民生、保重点”,做到“提前介入、主动服务”。2024年,全市完成林地报批687宗,使用市级林地定额681.86公顷。

  三、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整改工作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3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的审议意见》,组织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等部门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扎实推进,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壮大资产规模,支持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一是盘活行政事业性资产,将闲置和经营性资产整合注入国有企业。例如,高州水库经营性资源经“事改企”划转,为国有企业增加超200亿元优质资产。二是深化国有企业重组,组建农文旅集团推动农业、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三是强化全市国资统筹,支持县区国有企业发展,信宜集信国控在香港上市,电白发展集团获AA+评级并发债13亿元。

  (二)坚持市场化、多元化发展,提升企业造血能力

  2024年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量同比增长45.3%,营业收入增长77.7%,增速居粤东西北首位。一是支持市属国有企业与央企、省企及民企合作成立合资公司,拓展经营性业务。例如市食品公司成立国源供应链公司,中标158所中小学校食材供应,月金额超1300万元,并推动区县复制该模式。二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全面修订党组织前置研究清单,优化董事会并配齐外部董事27名,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企业增至4家。三是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力度,缓解财政压力。2022年以来,市属国有企业为我市重点项目融资约250亿元

  (三)强化重点领域监管,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一是加强专项监督,开展大额现金支出检查和经济责任审计。二是印发《茂名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的实施办法》,建立风险防控机制,防范债务风险。三是通过发行公司债券、争取政策性金融工具等,优化债务结构。2024年底,市属国有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降至低于全省地级市平均水平。

  (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内生动力

  一是健全财务总监委派、投资监管制度体系,全面实施“一利五率”考核,强化效益导向硬约束。二是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健全工资总额管理,强化职工薪酬与经营业绩的强关联、硬约束,激发创造力。

  四、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方面

  1. 产业结构失衡,创新动能不足。我市国有企业产业结构不够完善、创新能力不足,产业布局仍以传统领域为主,新兴产业培育成效有限,创新能力与产业升级需求不匹配,科技成果转化效能偏低,资产回报率低于行业水平。

  2.“增收不增利”现象普遍,经营效益下滑。我市国有企业整体呈现“收入增长与利润亏损并存”的特点。多数企业营业收入实现同比增长,但亏损现象较为普遍。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方面

  1.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意识尚待强化。部分单位对资产管理工作重视不足,存在“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的思维定式,对新的制度要求理解和执行仍不到位。

  2.管理环节存在漏洞,规范化水平亟待提升。个别单位仍然存在资产使用与处置未严格履行审批程序、资产处置收入及出租出借收益未及时上缴财政专户、经营性国有资产未移交统一监管等问题。

  3.体制机制尚未健全,职能整合与制度建设滞后对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及《广东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我市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仍存在职能配置与上层制度设计不匹配、纵向职责体系衔接不畅、相关制度更新不及时等问题,需进一步理顺管理职能、完善制度体系、强化上下联动,全面提升资产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三)自然资源资产方面

  1.土地资源方面:一是地方财力有限,资金投入不足,无法开展大范围的土壤改良或培肥。二是城镇扩张占用优质耕地,而新补充耕地质量差、管护成本高。三是人才技术支撑薄弱,基层缺乏专业力量,兼之土地集约程度不高、劳动力老龄化与科学素养不足,先进技术推广困难

  2.矿产资源方面:一是城市地质工作基础薄弱,对新型城镇化建设支撑不足。二是资源开发利用方式较粗放,优势矿产资源潜力尚未充分释放。

  3.水资源方面:一是农业用水总量大、占比高,但由于取用水计量监控不足,管理较为粗放,影响了农业用水统计的有效性。二是先进节水技术和设备推广应用面临障碍,农业用水效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与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市将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资产管理的全面领导,稳中求进,深化管理机制改革,强化履职担当,加快推进国有资产从管理向治理转变。

  (一)强化党建引领,全面提升国有资产监管效能

  坚持党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全面领导,将党建贯穿全过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强化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深化资产业务研究,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监管效能提升,推动全市国有资产监管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强化管理创新,促进行政事业性资产提质增效

  一是压实监管责任,构建闭环管理体系。扭转“重购置、轻管理”倾向,进一步压实主管部门审核监督责任。健全覆盖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全流程的内控机制,确保责任到岗到人。强化部门协同,筑牢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的第一道防线。二是完善制度体系,堵塞管理漏洞。针对资产处置、收益上缴、经营性资产统一监管等关键环节问题,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管理办法,确保各项操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参照省级架构调整职责分工,理顺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综合监管与具体执行的关系。三是优化资源配置,服务发展大局。加大闲置资产统筹盘活力度,建立公物仓、共享平台等机制,强化资产出租、出借及处置的管理,切实提升资产效益。依法依规注入符合条件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至国有企业,优化资本结构,增强竞争力。四是加强监督培训,筑牢业务能力根基。针对审批流程、收益管理、系统操作等薄弱环节,开展常态化的业务培训,全面提升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责任意识。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情况纳入财政监督和审计重点,对违规问题“零容忍”,严肃问责。

  (三)全面深化改革攻坚,推动国有企业跨越式发展

  一是聚焦改革攻坚,做大做优国有资本。全面落实“国资国企发展16条”,以“盘活资产、强化内控、科学并购、整合重组、加快转型、做大营收”为路径,推动国有企业市场化、效益化发展,确保2025年底全市国有企业总资产突破2000亿元。二是通过“事转企”方式,盘活工程检测站、茂名森林公园、名湖水库、露天矿生态公园等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从“闲置存量”变为“优质增量”。三是聚焦优质资产,夯实产业根基。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由“城投类”向“产业类”转型,加快并购中机项目、盘活五洲广场等优质资产,谋划河西老工业区闲置工业用地回收。按“五链共建”产业布局,继续对接3家主板上市公司,力争实现市属国有企业收购主板上市公司再突破。四是打造专业集团,构建产业标杆。加强县区国资国企工作指导,支持县区国有企业做大资产和营收,增强融资能力和发展能力。推广信宜集信国控“事改企”的成功经验,打造市检测集团,按照靠大联强、同业联合、股权联结、共同发展的理念,支持信宜市做大做强检测产业。

  (四)严守资源红线,推进自然资源集约利用

  一是稳步推进土地资源提质增效。积极争取并统筹使用各类财政资金,科学推进耕地质量提升工程。引导农户开展绿肥种植、酸化土壤改良、秸秆还田和有机肥施用等工作,并充分运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为科学规划和实施耕地质量提升提供依据。二是有序推动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全面构建符合绿色矿业标准体系的勘查与开发新格局,推动绿色矿业高质量发展,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经济效益。健全智能化勘查开采与监管体系,推动矿业开发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三是深入贯彻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深化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强化“三条红线”刚性约束。系统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依托“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主题宣传活动,积极构建“政策宣贯+载体创建+技术推广”三位一体的节水体系,全面提升节水型社会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