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茂名市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工作方案(2023—2025年)》
燃气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国内多地发生燃气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仅去年6月,长沙、呼和浩特、沈阳等地就连续发生多起燃气爆炸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燃气安全问题,再次引起社会各界关注。
“通常情况下,运营超过20年的燃气管道存在安全隐患的概率较大;不满20年的,如遇环境条件差、维护不当等情形,同样可能存在安全隐患。”中国城市燃气协会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委员会专家介绍说,当时建设的燃气管网设施受设备、管材、防腐技术、规划条件、设计规范、技术能力等影响,建设标准比较低,在施工质量等方面均存在一定的缺陷和问题。在实际运行中,因燃气管道腐蚀导致燃气泄漏甚至发生爆炸的事故也较多。
习近平总书记为此多次作出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及对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特别强调城市管道包括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是件重要工程。在此背景下,为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发生,我市制定了《茂名市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工作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要求科学有序、适度超前推进城市燃气、供水、排水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方案》明确指出,更新改造对象聚焦在材质落后、使用年限较长、运行环境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城市燃气、供水、排水老化管道和设施。力争2024年底前,基本完成60公里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任务,抓紧推动城市供水、排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健全城市燃气、供水、排水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长效机制。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56公里城市供水管道、10公里排水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任务。
《方案》也明确了更新改造范围。燃气管道和设施中,包括灰口铸铁管道及不满足安全运行要求的球墨铸铁管道,原为输送其他气体后改为输送天然气的燃气管道,运行年限满20年存在安全隐患或未满20年经检验机构认定非允许使用或无法落实安全管控措施的钢质及聚乙烯燃气管道,或者经评估不满足安全运行要求的燃气场站和设施。
还包括材质落后的供水管道(如水泥管道、石棉管道、无防腐内衬的灰口铸铁管道),运行年限满30年存在安全隐患的其他管道,存在安全隐患的二次供水设施等。
平口混凝土、无钢筋的素混凝土管道,存在混错接等问题的管道,运行年限满50年的其他管道,存在安全隐患的排水泵站和闸门、各类排水检查井等排水设施也在更新改造范围内。
《方案》的出台,一方面,可以加快整治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提升城市安全韧性,系统清除城市燃气、供水、排水等管道和设施安全风险隐患,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重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另一方面,可以加快补齐市政基础设施短板弱项,推动管网数智化、信息化建设,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扭转城市建设“重面子、轻里子,重地上、轻地下”等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