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茂名市人民政府 广东省茂名军分区关于印发茂名市海上险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近日,茂名市人民政府、茂名军分区联合印发《茂名市海上险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预案》适用于由市海上搜救中心承担的海上搜救责任区内海上险情应急处置工作,以及发生在市海上搜救中心搜救责任区以外、省海上搜救中心指定由市海上搜救中心负责指挥的海上险情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现特邀茂名市应急管理专家为市民做解读。

  一、《预案》修订背景。一是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的需要。《交通运输部等二十三个部门和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海上搜救应急能力建设的意见》交搜救发〔2022〕94号,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强化属地责任落实,健全完善海上搜救应急组织、协调、指挥和保障体系,确保海上搜救应急工作有序开展。因此茂名市政府着眼构建上下贯通、横向配套的预案体系,按照同步筹划、分级编修、跟进完成的要求,抓紧推进预案编修工作。二是规范海上险情应急处置分级原则的需要。《预案》是为应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海上险情突发事件,是市海上搜救中心成员单位协作配合、应急联动的主要依据。

  二、《预案》修订原则。一是坚持与适应新修订的《广东省海上险情应急预案》相衔接。《预案》定位于海上险情应急响应专项预案,在组织指挥体系、预警预防机制、响应启动条件等方面与省海上险情应急预案进行了有机对接,形成呼应。二是坚持预案与时俱进创新发展。《预案》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了市人民政府统筹指导及各区(县级市)政府(管委会)、各部门之间沟通协作,确保处置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展开。三是坚持部门明晰职责分级负责。明确了各级各部门要协同联动,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形成整体合力。四是坚持灾害面前生命第一思想。《预案》把以人为本,科学决策,快速高效放在第一位,突出了最大程度减少海上人员伤亡、海洋环境污染和财产损失的内容,在“后期处置”一章中体现了善后处理、总结评估、信息发布等与人民利益息息相关的内容。

  三、《预案》主要内容。《预案》主要分为8个部分,除附则外,《预案》中的“总则”“组织体系”“预警预防机制”“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监督管理”等6个章节呈现出一个完整的链条,解决了应急响应“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的问题,逻辑缜密,结构更加完整,形成一个科学的体系。二是充实了《预案》的内容。在认真总结近年来茂名市海上搜救工作的实践基础上,增加了“重大海上险情和特别重大海上险情的先期处置工作”“信息核实与评估”“响应启动”“应急中断和终止”“预案演练”等要素,使预案的任务更加明确,应急响应更加科学合理,预案的演练更具操作性。三是优化了应急响应机制。充分吸收了历年组织海上险情处置的工作经验,结合了新形势新要求,对茂名市应对海上险情处置工作进行了完善。

  四、《预案》落实措施。一是要组织《预案》评估,并适时修改完善。二是要适时开展《预案》演练。市海上搜救中心负责组织《预案》演练,科学合理安排演练内容,增强针对性,不断提高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三要依托《预案》组织海上搜救工作。一旦发生海上险情,要按照分级响应原则,立即启动《预案》。妥善应对处置海上突发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