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标准主编单位:
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持续推进水运工程技术创新,根据部标准化工作总体部署和水运工程标准管理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度新立项水运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各标准主编单位按照《水运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交水规〔2020〕12号)和标准合同有关要求,抓紧按计划开展标准项目编制工作。
各标准主编单位要持续加强标准编制质量、进度管理,确保按计划时间节点如期完成编写任务;要进一步提高对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切实保证项目预算符合国家和部关于预算执行时序进度要求。因客观原因导致不能按期完成的,主编单位应及时提出延期和调整进度计划的申请,报部(水运局)批准。
部将进一步强化标准编制过程管理,加大标准编制进度和预算执行监督力度,自本编制计划下达之日起,定期对有关单位标准编制工作进度等情况进行调度,对进度滞后、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主编单位进行约谈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