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等院校及科研单位,各有关省级单位,局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财预〔2021〕30号)和《广东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林业局林业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林办〔2021〕7号)要求,做好2022年生态林业建设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野生动植物保护(省级组织实施)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入库范围
省级或者省级以上单位组织实施的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
二、资金扶持方向及扶持范围
(一)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开展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估,资源保护、恢复和可持续利用,动植物资源大数据收集、汇总、分析与展示等项目;珠三角及周边地区重点野生鸟类种群调查、监测与评估,重点野生动植物物种的资源调查、监测与拯救保护;动植物种质资源保护及配套规章规范制定调研;广东珍稀与重要南药植物北热带物种保育基地建设;野猪等野生动物危害防控相关工作;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鉴定、检测、评估、运输、仓储等;野生动植物猎捕(采集)、人工培育、引进等的专家检验论证与安全评估;执法查没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仓储、运输与保管,野生动物收容救护、饲养、保管、放生移交及救护设施设备维护;国家和省确定的其他野生动植物保护重点项目。
(二)穿山甲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课题。项目实施周期为1至3年。主要面向国家和省确定的穿山甲重点项目以及以下五个方向专项课题:1.广东穿山甲种群分布格局及驱动机制;2.广东穿山甲栖息地识别及受胁状况评估;3.穿山甲消化道主要流行病致病机理及防治;4.基于基因组学的穿山甲适应性进化研究;5.穿山甲营养需求及人工饲料研发。
(三)水生、爬行及两栖类野生动物救护和繁育。主要用于水生、爬行及两栖类野生动物救护、繁育、调查、保护研究等,购置相关设施设备及设施维护等。
(四)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的管理及科研机构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示范站、全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预警监测中心建设;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日常监测巡护、信息直报系统维护、疫源疫病监测预警设备及监控设备、防护救护服购置;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野外主要栖息地、人工繁育场所及其制品集散地等区域调查监测、预测、预报、抽样检测、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科学研究等。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2021年7月5日前。
(二)报送材料。1.项目申报单位的申报请示文件。2.二级项目入库申请表(附件1)。3.项目申报标准文本(附件2包括项目资金额度测算表、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资金支出计划统计表、项目实施工作计划统计表、项目申报汇总表)
(三)报送材料数量。一式5份,每个项目单独装订。
(四)申报程序。申报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报送省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gdf_crb@gd.gov.cn。
四、其他要求
(一)请承担2020年、2021年度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资金的单位要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做好项目实施、结题等相关工作。2020年项目单位应完成项目结题并做好绩效评价工作;2021年项目实施单位应根据进度计划做好项目实施及资金支出等工作。
(二)2022年申报的项目需突出重点、突出硬任务、突出项目成熟度、确保项目在预算年度内能形成实际支出,确保刚性支出不留硬缺口。
(三)申报跨年度实施的项目应做好年度资金支出计划,经立项后分年度拨款,确保在预算年度内能形成实际支出。
(四)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中具体指标参照《广东林业项目绩效指标库(试行)》(附件3)中的相关指标填列。
附件:1.二级项目入库申报表.xls
广东省林业局
2021年6月10日
(联系人:陈容斌,联系电话:020-81962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