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茂名市自然资源局对《茂名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技术规定》”)部分条款作出了修改完善及补充,涉及五项重要内容修订。市自然资源局有关负责同志认为,《技术规定》修订将进一步适应茂名社会经济发展实际,确保我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实用、适用、好用。
一、《技术规定》修订背景
《茂名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作为茂名市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的重要依据,对茂名市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为更好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满足群众对高品质住房的现实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加快实现茂名城市高质量发展,对《技术规定》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补充,以保证管理技术规定的适用性和适度超前性。
二、《技术规定》修订必要性
(一)管理技术规定的动态修订
《茂名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自2023年4月发布以来,部分条款由于相关标准规范的更新和茂名社会经济发展实际的变化已不适用于指导当前的城市规划建设。根据《茂名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总则中条款“1.1.5 本技术规定实行动态修订,以保障其适用性和适度超前性。市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可每两年度组织整体修订,上报茂名市人民政府审批后施行;在此期间,市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可对局部章节和条款进行修订,上报茂名市人民政府备案后施行。”故本次组织修订工作结合现实诉求,为保障《茂名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适用性和适度超前性,进行部分条款修订。
(二)原《技术规定》部分内容不适用于指导当前城市建设,需进行优化调整
在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的今天,城市规划由增量规划转为存量规划,城市发展动力不足,原《技术规定》中的部分指标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市场发展活力,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在不违背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对阳台、凸(飘)窗、空调外机搁板、设备平台、空中花园等计容规定进行优化调整,以更好地适应茂名发展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