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2023年6月26日,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茂名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茂府办函〔2023〕59号)(以下简称《方案》)。茂名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的专家认真学习,专家们认为这是我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精神,以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减轻地质灾害风险为主线,持续推进地质灾害隐患识别、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和基层防灾能力建设。全文由总体要求、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四部分组成。

  一、总体要求

  《方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压实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地质灾害防治职责,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构建共防共治共享格局。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从灾后治理向灾前预防转变,统筹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汛期防御、科技支撑、防治管理工作,助力加快建设平安茂名。

  二、工作目标

  《方案》明确至2025年底,全市要完成不少于10处大型及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和109处中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实施一批行业风险点综合治理工程,建成立体化监测、标准化会商、一体化预警、网格化管理的“四化”监测预警体系,健全完善汛期地质灾害防御工作机制,形成一批实用性地质灾害防治关键技术成果,探索建立以地质灾害风险防控为主线的综合防治体系。

  三、重点任务及部门分工责任明确

  《方案》明确了2023-2025年茂名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任务,厘清了各地各单位的责任分工,做到了“任务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时效化”。

  一是实施地质灾害风险隐患调查评价工程,充分利用科技力量,多手段多方式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隐患调查,解决“隐患在哪里”“结构是什么”等问题。

  二是实施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监测预警工程,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通过接入行业风险点监测数据,提升预警能力,解决“什么时候发生”的问题。

  三是实施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综合治理工程,努力构建地质灾害隐患点“能治尽治”和行业地质灾害风险点“共防共治”的综合治理体系,同时建设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示范县,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四是实施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攻坚工程,主要通过强化防灾科普培训和临灾转移避险,有效提升群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同时,针对 “龙舟水”,集中力量,全力攻坚,重点部署防御攻坚战,切实提升汛期防灾避险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

  五是实施地质灾害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工程,规范各级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服务,加强各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能力,整体提升全市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力量。

  六是实施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保障工程,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加强源头管控,实现风险隐患双控管理,推动形成合力防灾、源头管控、风险隐患双控的地质灾害防治融合机制,有效提升地质灾害防治综合管理能力。

  《方案》将上述任务分解到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管理委员会和市相关职能部门。

  四、保障措施得力

  《方案》严明了纪律,强调了五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做好资金保障、三是加大政策支持、四是强化监督评价、五是加强宣传引导。

  综上所述:《茂名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出台,必将充分调动全市各级政府和行业部门力量,实现地质灾害,有力提升我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