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资质扩项技术咨询服务采购公示

  茂名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将于今年开展广东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CATL)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项目扩项工作(简称“双认证”扩项),现就《2023年茂名市市级“千人5批次”农产品监测项目》分支科目委托业务费进行实验室资质扩项技术咨询服务采购,现公开邀请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报价。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实验室资质扩项技术咨询服务采购

  二、采购内容:见附件清单

  三、报价说明

  (一)本次报价只作为最高限价依据,不是确定供应商。投标人对本项目所采购的实验室资质扩项技术咨询服务进行报价,并报出确定金额。(二)实验室资质扩项技术咨询服务地点为茂名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农产品与种业检验检测部。(三)报价应包括且不限于技术咨询服务费、技术培训、指导、咨询、现场评审费用、税费等所有支出。

  四、报价文件主要内容

  (一)报价表;(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三)必须提供近三年内同类的广东省内机构CMA/CATL认证咨询服务业绩2份,提供相应的合同。(四)报价机构项目负责人是广东省省级CMA或CATL评审员、食品或农产品副高及以上职称专业,需要提供评审员官方证明材料、职称证复印件。(五)信用中国/信用广东信用报告整套资料(报告时间在报价7个工作日内);(六)信用承诺函;(七)其他报价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八)报价材料需明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所有报价文件递交一式一份;每页必须盖公章,其中要求签署的文件必须按要求签署;报价文件密封装袋、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注意: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14日17时。

  六、递交地点:茂名市茂南区迎宾一路9号东茂名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农产品与种业检验检测部。

  七、联系方式: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668-2868568

          茂名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

  2024年5月6日      

  附件:1.实验室资质“双认证”扩项技术咨询服务采购内容

            2.实验室资质“双认证”扩项检测项目明细表

            3.信用承诺函

  附件1:

实验室资质“双认证”扩项技术咨询服务采购内容

  1、修改原有质量体系文件与收集标准。

  2、建立“双认证”扩项的所有项目检测方法,包括前处理方法的优化和仪器方法参数的调试。

  3、完成“双认证”扩项的所有项目检测方法验证,并整理完整的方法验证材料归档。

  4、提供技术支援人员到茂名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农产品与种业检验检测部实验室进行现场培训,对扩项所需的检测设备进行维护(主要是液质联用仪、气质联用仪和气相色谱仪),指导检测人员用实验室仪器设备独立完成“双认证”所扩项目的检测工作。

  5、完成“双认证”扩项的申请工作,包括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的网上申请。

  6、一次性通过“双认证”扩项现场评审工作,编写整改资料。

  7、提供其他与“双认证”扩项要求相关的技术咨询。

  附件2:

实验室资质“双认证”扩项检测项目明细表

  实验室资质“双认证”扩项检测项目包括:种植业产品中农药残留定量检测(8项)、种植业产品中重金属定量检测(8项)、畜禽产品中兽药及禁用药物残留定量检测(10项)与水产品中药物残留定量检测(5项)。

序号

检测项目

检测方法

检测项目类别

1

灭线磷

GB 23200.121-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331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种植业产品

2

内吸磷

3

硫环磷

4

氯唑磷

5

丙环唑

6

多杀霉素

7

倍硫磷

8

丁硫克百威

GB 23200.1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茶叶中448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法

9

地塞米松

农业农村部1031号公告-2-2008 动物源性食品中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多残留检测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畜禽产品

10

倍他米松

11

呋喃唑酮代谢物AOZ

农业农村部781号公告-4-2006 动物源食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12

呋喃它酮代谢物AMOZ

13

呋喃西林代谢物SEM

14

呋喃妥因代谢物AHD

15

氯霉素

GB 31658.20-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酰胺醇类药物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16

甲砜霉素

17

氟苯尼考

18

氟苯尼考胺

19

氯霉素

GB 31656.16-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品中氯霉素、甲砜霉素、氟苯尼考和氟苯尼考胺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水产品

20

甲砜霉素

21

氟苯尼考

22

氟苯尼考胺

23

地西泮

SN/T 3235-2012 出口动物源食品中多类禁用药物残留量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24

GB 5009.268-2016第一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

重金属

25

26

27

28

29

30

31

  附件3:

信用承诺函

  我方自愿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并郑重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在评审环节结束后,自愿接受采购单位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公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名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