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茂名市激发企业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3月20日,茂名市政府印发了《茂名市激发企业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茂府〔2023〕12号,以下简称《市措施》),共6个方面38条措施。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部署,2月28日,广东省政府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激发企业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3〕23号,以下简称《省措施》,3月2日正式对外公布),出台了6个方面59条措施,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实施细则,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要强化实施督导,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跟踪服务,推动政策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最大程度释放稳增长、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决心。”

  为贯彻落实《省措施》,全面落实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我市谋划起草了本市的激发企业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具体由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

  二、起草过程

  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在收集相关单位结合自身职能提出的落实《省措施》的具体措施的基础上,整理我市特色政策措施,形成《市措施》,经征求意见,累计收集了14条意见并科学采纳。该代拟稿提交市政府审批通过后正式印发。

  三、市措施主要内容

  《市措施》主要包括6个方面共38条措施:一是加大财政金融支持方面,共4条措施;二是加快恢复和提振消费方面,共9条措施;三是着力扩大有效投资方面,共7条措施;四是全力稳住外贸外资方面,共5条措施;五是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方面,共7条措施;六是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方面,共6条措施。

  加大财政金融支持方面包括落实减免税政策、落实社保费优惠政策、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和对科技创新金融支持力度共4条措施(第一条至四条)。

  加快恢复和提振消费方面包括促进汽车消费、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二手车销售、促进家电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稳妥把控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促进旅游消费、促进商业消费共9条措施(第五条至十三条)。

  着力扩大有效投资方面包括加强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统筹调度、谋划储备项目、优化项目审批、保障项目用地、保障项目用能、争取项目资金、促进民间投资共7条措施(第十四条至二十条)。

  全力稳住外贸外资方面包括加大茂名港口岸和临空经济区的开放合作力度、支持企业开拓海外市场、积极扩大出口、加快对外开放的重点区域建设、加大重点外资项目的服务力度共5条措施(第二十一条至二十五条)。

  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方面包括支持申报国家和省级创新平台、积极扩大工业投资、促进现代农业扩容提质、高质量承接珠三角产业有序转移、加强招商引资、扶持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发展、促进产学研用融合共7条措施(第二十六条至三十二条)。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方面包括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优化市场监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企业就业服务、与佛山市开展营商环境对口帮扶、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共6条措施(第三十三条至三十八条)。

  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