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组织人事局,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包括技工院校、公办及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根据省人社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市防控办《转发广东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限制群众性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务必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切实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工作指引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是即日起暂停所有职业技能培训活动,恢复正常培训活动时间将另行通知。这一决定请各区(县级市)人社局、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局、高新区组织人事局务必迅速通知到所属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并督促指导其落实。发现培训机构擅自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

  三是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务必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如有疫情发生,做到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遏止疫情的传染和蔓延。

  

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