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国资委关于印发《茂名市国资委安全生产会议制度》通知
各一级监管单位,委各科(室):
现将《茂名市国资委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茂名市国资委
2023年1月18日
茂名市国资委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规范市国资委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及指示批示精神,了解掌握市国资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通报、督促整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协调、统筹安全生产有关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会议制度。
一、会议形式
市国资委安全生产会议包括市国资委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安全生产工作例会。
(一)市国资委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一般结合市国资委党委扩大会议不定期召开,但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
(二)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不定期会议。定期会议为每季度首月前10天召开;不定期会议根据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需要召开。
二、参会人员
(一)市国资委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参会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根据传达内容需要可扩大至委机关全体在职在编干部职工。
(二)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参会人员为市国资委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业务科室相关人员,各一级监管单位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业务部门相关人员。
三、会议组织
市国资委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由规划发展与改革科提议,经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的定期会议由规划发展与改革科提议,经市国资委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同意后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的不定期会议由规划发展与改革科或监管单位提议,经市国资委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同意后召开。
会议由规划发展与改革科负责组织并做好记录。
四、会议内容
(一)传达、学习、贯彻国家、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会议精神,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
(二)研究分析市国资系统安全生产形势,通报安全生产有关问题,部署安全生产有关工作。
(三)听取安全生产工作专题汇报、交流安全生产工作经验,统筹协调相关问题。
(四)研究决定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