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国资委关于印发《茂名市国资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一级监管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为配合扎实推进市国资系统单位和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积极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将《茂名市国资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茂名市国资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发挥市国资系统在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的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全社会普遍参与的良好局面,根据《茂名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推进市国资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宣传引导,在市国资系统内形成领导干部职工全面参与的良好氛围,为全面建设绿色、高端、和谐、宜居的美丽茂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工作目标

      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利用工作,提高市国资系统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建立健全市国资系统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规章制度,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协调和推进,成立茂名市国资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肖斌锋(市国资委副主任)

     副组长:苏  迟(市国资委三级调研员)

     成  员:周鸿鹏(市国资委办公室主任)

     谢文杰(市国资委规划与发展科科长)

     梁传英(市市场物业管理处市场管理科科长)

     朱迎光(市政府物业经营管理中心综合科科长)

     卓建成(市国资公司办公室主任)

     陈  军(市交投集团办公室主任)

     陈乃杰(市水投集团行政服务部经理)

     龚学兴(市建筑集团综合部主任)

     邓倩蕾(市城投集团综合管理部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规划与发展科,负责日常工作开展,汇总上报工作动态,督促检查各项方案、制度的落实情况。

     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相关制度,抓好落实执行

     各一级监管单位要坚持将学习垃圾分类相关法规与贯彻执行紧密结合,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的规章制度,抓好生活垃圾分类责任落实,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设立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使生活垃圾分类有章可循,提高职工垃圾分类工作自觉性,配合执法部门依法做好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

     (二)持续宣传发动,引导人人参与

     1.积极宣传发动。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力度,通过订阅号、宣传栏、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面向社会的密集广告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对外办公区域进行分类宣传,在对外公共区域内设置垃圾分类宣传点,印发倡议书、分类指南、宣传画报等多种宣传资料,在全社会营造全面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及生活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2.开展各类活动。各企业要精心组织,通过开展具有自身企业特色的知识竞赛、有奖问答、文艺表演、趣味游艺、演讲比赛等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活动,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增强国资系统干部职工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的自觉性。各单位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融入到志愿服务活动中,积极发挥国有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垃圾分类志愿活动。

    (三)增加配套设施,进行分类引导

    1.配置分类垃圾桶。在人流量集中的地方规范设置资源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一般垃圾)、其他垃圾等四类分类垃圾桶,各单位根据实际配备四类分类垃圾桶及垃圾袋、分类标识,各单位要及时对接物业、垃圾清运单位做好分类垃圾的清运工作。

    2.设置分类指导牌。根据《茂名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各单位要在醒目位置设立本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或指导牌,介绍垃圾分类基础知识和分类标准;安排专人负责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指导牌内容包括垃圾分类投放指南、垃圾桶布局、管理责任人姓名、电话。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指导牌的设置数量。

     (四)增加年度预算,完善资金保障

对于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及宣传、教育、培训等活动所需经费,要制订资金使用计划,提前把资金预算列入企业年度预算,保证及时支付,做到专款专用,切实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相关保障工作。

     (五)定期开展自查,加强工作成效

各单位要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自查自纠工作,加强对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发动、设施配置、分类投放等方面工作情况进行梳理,加大对人流量大的公共区域的卫生管理。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创建考核内容,充分发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对垃圾分类工作的推动作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络员机制,各单位要及时将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报市国资委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落实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机制、宣传培训、设施配置、台账设置,积极推动工作落实。

   (二)广泛开展培训工作。各单位要在本单位内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指导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使广大干部职工明确垃圾分类的目的、意义,认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紧迫性、重要性,明确垃圾分类的方法渠道。

   (三)建立工作台账和信息报送制度。各企业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台账,记录工作开展情况;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每季度第3个工作日前向市国资委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企业上季度工作台账、工作推进情况及垃圾分类工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