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促消费专项工作部署,进一步充分释放茂名餐饮消费潜力,现面向社会公开补充征选“食在茂名”餐饮消费券发放平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时间
2026年1月至2026年3月,具体服务时间以双方签订的项目协议约定执行时间为准。
二、服务项目
负责“食在茂名”餐饮消费券发放工作,活动具体实施细则以省、市正式印发的活动方案为准。
三、平台资格要求
(一)依法登记设立的组织机构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信用中国”平台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消费券发放及类似促消费活动中,无重大资金安全事故发生记录。
2.具备国家金融主管或监管部门许可的经营范围,包含银行卡清算、银行卡业务或支付结算等收单资质。
(二)具备实施活动的专业技术能力
1.平台系统安全性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相关标准,拥有较强的技术保障、资金保障及风险管控能力,可按照活动要求防范套利行为与各类风险,保障资金使用安全。
2.具备与参与活动商户系统互联互通的能力,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技术对接与联调测试;平台数据可与公安、税务系统联通的,在征选时予以优先考虑。
3.具备报名商户信息管理能力及活动全流程管控能力,可在规定时间内与广东省相关监管平台实现有效对接。
4.具备消费者信息核验能力,可通过实名认证、手机地理位置定位及其他相关要素,核验消费者身份与参与资格。 5.具备较强的用户与商户覆盖能力,消费者对平台的认可度高、实际使用率高,可保障活动参与广度。
6.具备较强的投诉处理能力,配备专业服务团队,可及时受理活动实施过程中的咨询、投诉等问题,高效响应商户与消费者需求。
7.具备专业的数据支持服务能力,可及时提供活动数据及分析报告,主动配合审计与绩效评价工作;需在T+1日内出具分行业统计数据,具体包括核销用户数、核销笔数、核销金额、核销率、平台及商户配套优惠金额、消费拉动比、参与核销商家数量及规模类型等后台核心数据。
(三)具备支付清算资质
承接餐饮消费券发放工作的平台,需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或《支付业务许可证》,服务范围需涵盖线上支付、线下支付等聚合支付能力。
(四)具备赔付补贴资金的能力
一旦发现非法骗取补贴的行为,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配合有关部门追讨违规资金,或承担相应的补贴资金赔付责任。
(五)人员要求
拥有与工作任务相匹配的人员规模及专业水平,组建专门团队负责活动执行,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落地。
四、服务内容
平台需严格按照省、市正式印发的活动方案要求,免费提供餐饮消费券资格校验、领券、核销等技术服务,同时承担活动总体运营与宣传服务,具体包括:免费开展预约报名、信息汇总、资格审核、系统支撑、技术对接、咨询服务、数据收集、信息安全保障等工作;提供补贴发放及核销规则解读、工作人员配置等必要条件,保障工作落实;开展活动对外宣传推广,提升宣传效果,营造浓厚活动氛围;实时跟踪活动效果,对产生的数据进行审核与分析,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执行方案,并出具专业分析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消费者资格审核
对接上级部门系统,核验消费者信息;通过后台系统将消费者身份证号、地理位置、手机号、发票信息等数据,与活动参与条件进行比对,精准判定消费者是否满足补贴领取资格。
(二)协助开展企业报名工作
协助市商务局开展参与活动企业的报名组织工作;按照活动上线时间节点,开发适配活动要求的线上报名入口;完成企业门店地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为企业门店工作人员提供活动培训与疑问解答、将宣传物料配送至门店等,确保活动有序启动。
(三)配合制定活动方案
配合市商务局制定活动实施方案,需具备政府消费券发放项目承办经历,可结合过往经验提供专业建议。
(四)建立资金支付管理系统和台账
负责开发补贴申领、发放服务平台,动态监控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并定期报告;建立资金使用明细台账,清晰记录每笔资金流向,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合规。
(五)开展风险监测
加强活动全流程风险监测,完善风险管控机制;防范并阻止外挂软件虚构信息领取补贴、商户虚抬价格、套现等不法行为;若发现上述情形或相关迹象,需第一时间向市商务局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保障补贴资金安全。
(六)组织开展政策宣传推广
投入一定资源开展活动宣传,宣传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商户端宣传(门店海报、店员讲解等)、户外宣传(商圈广告、公交站台广告等)、社交新媒体宣传(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提升公众对活动的知晓率与参与度;分阶段开展宣传工作,包括活动前期预热宣传、活动期间线上线下全方位宣传。
(七)受理咨询、投诉
负责应对活动相关舆情,安排专门客服团队受理商户及消费者的咨询、投诉,及时完成答复与问题解决,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保障活动平稳有序推进。
(八)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监督管理
及时向市商务局及相关部门提供活动补贴申领、使用等情况,定期报送活动动态数据,每轮活动结束后提交小结报告;活动整体结束后,将全过程文件整理归档,并整体移交相关部门保存;积极配合财政检查、审计、绩效评价等监管工作。
(九)其他保障活动正常开展的工作
根据活动实际需求,完成其他保障活动顺利推进的辅助性工作。
五、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月5日。
(二)报名材料。按“平台资格要求”提供相关印证材料(含企业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平台简介、用户数量、经营情况、防黄牛防套现防骗补技术和解决方案、以往参与消费补贴发放等类似活动情况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纸质材料一式2份,A4纸打印装订成册;复印件需文字图案清晰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报名材料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报名地址。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自愿申报,请于2026年1月5日17时前将报名材料报送至茂名市商务局服务贸易与商贸服务业科(联系地址及电话:茂名市茂南区光华北路10号,0668-3396333);电子版材料请同步发送至邮箱:mmsswj3396333@maoming.gov.cn(邮件主题注明“申报单位名称+“食在茂名”餐饮消费券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六、评选安排
报名截止后,我局将对平台企业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合作平台企业,并通过茂名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若报名截止后仅1家企业报名且满足征选条件,我局不再另行组织征集。具体详情可向茂名市商务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