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根据《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政府系统政策解读工作细则(试行)通知》(市府办函〔2019〕14号)和《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及决策预公开工作的通知》(市府办函〔2021〕135号)的要求,《茂名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的专家解读如下:
1.制定《预案》的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茂名市核技术利用行业高速发展,市内密封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源已经射线装置数量逐年增多,更重要的是辐射事故发生概率也不断增大,茂名辐射应急工作面临许多复杂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人员对辐射认识不够,专业素质水平有待提升; 辐射事故一旦发生,影响范围复杂,单一部门机构难以应对,需要部门联合,共同应急;同时茂名市此前无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在处理处置经验方面仍为空白,缺乏刚性约束,难以适应严重等级的辐射事故。
2.《预案》的编制目的是什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核安全工作。2014年,习近平主席在海牙核安全峰会上提出的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核安全领域的集中体现,是中国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核安全治理领域的重大理论创新,是推进国际核安全进程的里程碑。茂名市为贯彻落实核安全观,确保核与辐射安全,特此编制《预案》以求高效迅速处理处置各项辐射事故。
3.《预案》的工作原则是什么?
本预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属地为主,分级响应;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辐射事故应急工作原则。
4.《预案》主管机构职责是什么?
茂名市辐射事故应急主管机构为茂名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其职责为:
(1)组织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开展较大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有关专家对全市较大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和决策支持;
(3)向市委、市政府、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辐射事故情况;
(4)负责较大辐射事故终止认定及宣布事件影响解除;
(5)负责确定应向公众发布的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辐射事故信息;
(6)组织修订本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同时,其下设日常办事机构市辐射事故应急办公室,其职责为:
(1)发生辐射事故时,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同时向各有关应急处置机构和单位传达指挥部指令,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2)负责收集整理辐射事故的各类有关信息,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事件的应急处置。
(3)建立和完善辐射事故应急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辐射事故相关信息;
(4)向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对可能演变为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辐射事故的,及时向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
(5)指导辐射事故应急准备工作,组织辐射事故应急培训、演练;
(6)负责与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日常联络和信息交换工作;
(7)建立辐射事故应急值班制度,公开值班电话;
(8)负责编制应急响应总结报告;
(9)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5.《预案》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包含总则、事故分级、组织体系、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理、保障措施以及附则、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