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府办〔2024〕16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广东茂名滨海新区、茂名高新区、水东湾新城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茂名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茂名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4日
茂名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组织承办部门 |
1 | 制定茂名市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 茂名市自然资源局 |
2 | 茂名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调整 | 茂名市生态环境局 |
3 | 划定茂名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 茂名市生态环境局 |
4 | 茂名市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 | 茂名市应急管理局 |
5 | 划定电白区部分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电白区人民政府 |
6 | 划定信宜市部分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信宜市人民政府 |
7 | 划定高州市部分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高州市人民政府 |
8 | 划定化州市部分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化州市人民政府 |
茂名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听证事项名称 | 组织承办单位 |
1 | 制定茂名市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 茂名市自然资源局 |
2 | 茂名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调整 | 茂名市生态环境局 |
3 | 划定茂名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 茂名市生态环境局 |
4 | 划定电白区部分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电白区人民政府 |
5 | 划定化州市部分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化州市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