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府办函〔2024〕25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广东茂名滨海新区、茂名高新区、水东湾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9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333号)要求,根据《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2023年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评估方案的通知》(茂府办函〔2023〕100号),市政府办公室开展了2023年度全市政府网站(目录系统)与政务新媒体评估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评估结果通报如下:
2023年,我市各相关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茂名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关于全面推进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公众需求,优化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服务功能,强化日常监管和运维保障,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和数据管理,打造高效惠民的网上政府,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从评估结果来看,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运维保障措施逐步完善,政策解读力度持续加大,政策公开质量显著提高,政民互动交流回应高效快捷。网站功能设计进一步增强,提供智能问答的网站比例增至86.7%,提供智能搜索的网站比例达到100%。所有区(县级市)政府门户网站均按要求完成适老化与无障碍服务改造,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获取政府服务和信息。
同时,也发现个别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仍存在历史稿件表述不规范,数据发布栏目数据集更新不及时,互动交流知识库未保持动态更新等不足之处。
本次评估工作包括日常监测、自查自评、年终评估、结果复核等多个环节。评估结果分类排名,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被评估的42个单位中,评定为优秀的16个,良好的26个,无合格及不合格等次单位。具体如下(同一等级按行政序列排序):
优秀:茂南区政府、电白区政府、信宜市政府。
良好:高州市政府、化州市政府。
(二)市直单位(共37个)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估发现的问题不足,严格对照指标要求落实整改。同时,要认真做好总结,完善工作制度,优化管理措施,落实保障要求,确保达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效果。
下一步,各地、各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公众需求,主动履行办网管网责任,全面提升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在权威发布、舆论引导和政务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效能,以扎实有效的公开工作,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