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茂名市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上级下达的资金充分核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理存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请已通过“建行生活APP”登记基础信息,但未完成“基础信息-交旧信息-购新信息”填报并提交审核的消费者,尽快完成交旧、购新流程并在“建行生活APP”完整填报信息并提交审核。11月16日前未完成信息填报并提交审核的,视为自愿放弃活动参与资格,技术人员将在系统删除对应消费者已填报的有关信息。
二、规范增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建行生活APP”登记基础信息超过10个自然日仍未完成“基础信息-交旧信息-购新信息”填报并提交审核的消费者,视为自愿放弃活动参与资格,系统将自动删除对应消费者已填报的有关信息。
因超期未完成“基础信息-交旧信息-购新信息”填报并提交审核而被系统删除有关信息的消费者,在活动结束前仍可通过“建行生活APP”提出申请,在完成全部信息填报并提交审核前,系统将保留基础信息10个自然日,逾期将删除有关信息。
已完整填报信息并提交审核的消费者不受本次公告内容影响。
三、依规申请。根据《广东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粤商务管函〔2025〕6号)和茂名市商务局等5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茂商务〔2025〕4号)等文件精神,消费者通过活动平台提交的新车发票应为2025年开具,跨年发票将不予审核。请消费者购车时与商家详细了解并核对新车发票等有关信息,及时通过活动平台申请补贴,避免因新车发票审核不通过从而无法申领补贴。
特此公告,感谢广大消费者的理解和支持。
茂名市商务局
2025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