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25年茂名荔枝电商消费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茂商务〔2025〕84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茂名荔枝电商消费券活动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2日-2025年10月28日(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联系方式: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科,0668-2899063。

  附件:2025年茂名荔枝电商消费券活动资金使用情况表.xls

茂名市商务局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