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5〕52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的通知》(粤财工〔2025〕44号)及省级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分配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1日-10月16日(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市商务局市场规划与秩序科,0668-2283462。

  附件: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分配计划

茂名市商务局
2025年10月10日

附件

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分配计划

序号

支持方向

项目单位

分配金额

(万元)

1

支持内贸骨干企业做大做强

茂名电白乐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48.90

2

信宜市昌大昌超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48.90

3

高州市有道食品有限公司

48.90

4

高州市食品企业集团高城食品公司

39.12

5

茂名市明湖百货有限公司

39.12

6

广东惠多多百货有限公司

39.12

7

广东济群药业有限公司

39.12

8

茂名致泰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9.34

9

化州市兆康时代广场有限公司

29.34

10

化州市正汇电器有限公司

29.34

小计

391.2

11

打造本市特色消费节品牌项目

茂名市品牌建设促进会

50.86

12

茂名日报社

46.96

小计

97.82

13

工作经费

茂名市商务局

9.98

合计

49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