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茂名市商务局关于印发<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外贸稳大盘促增长事项)使用方案>的通知》《茂名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5年茂名市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为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现公开遴选评审服务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茂名市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项目评审服务项目。

  二、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2025年9月至2026年3月,具体服务时间以项目协议约定执行时间为准。

  三、项目预算

  本服务项目采购总预算费用不超过9万元(含税)。

  四、服务内容

  本项目包括开拓国际市场、扩大中间品贸易、做大做强跨境电商、新注册保税仓或保税罐、支持进口贸易、开展稳外贸公共服务等六大项13小项资金申报资料,根据资金申报需求在限定期限提供审核意见,分批分项目出具评审报告,预估需出具报告约40份,需要工作人员至少13人,具体视企业申报项目情况而定。

  五、项目承办机构要求

  (一)依法设立。申报单位需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资质齐全。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资质和认证,如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审计资质等。必须为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审计定点供应商;

  (三)经验丰富。具有省级专项资金项目或类似项目的评审经验,能够高效、准确地完成工作任务;

  (四)信誉良好。在业界具有良好的声誉和口碑,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六、申报材料要求

  (一)机构概况;

  (二)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三)服务工作方案;

  (四)报价方式:报价函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报名材料与报价函应分开密封提交。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申报单位对所提供的文件材料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

  七、其它要求

  请参加遴选的机构将报价材料密封、加盖公章、一式三份于9月12日前报送至茂名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

  地址:茂名市光华北路10号茂名市商务局6楼对外贸易科

  电话:0668-2882147

茂名市商务局

202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