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链接:《关于推动法律服务业与制造业协同融合发展的行动方案》解读材料
粤司发〔2026〕71号
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省监狱局、戒毒局,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厅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
《关于推动法律服务业与制造业协同融合发展的行动方案》已经2026年第20次厅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司法厅
2026年7月2日
关于推动法律服务业与制造业
协同融合发展的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的决策部署,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推动制造业与服务业协同融合发展工作要求,加快推动以制造业需求牵引法律服务扩能提质,以法律服务供给赋能制造业迭代升级,根据有关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锚定广东建设更具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目标,以“产业链+法律服务”为主线,推动律师、公证、仲裁、商事调解等法律服务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向规模化、品牌化、国际化层级迈进,构建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贯通产业链各环节的生产性法律服务体系,为广东坚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具体行动
(一)深入实施“千所联千会”。依托各地律师协会、工商联,推动律师事务所与制造业相关商(协)会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协助制造业商(协)会做好法律咨询、普法宣传、权益维护、纠纷调解等工作,帮助制造业企业培养法律专业人才、建设法务团队、提升合规经营能力;引导律师发挥专业优势和实践优势,主动参与制造业企业争议处置工作,以公益调解、协商和解等方式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二)组建“广东省制造业与服务业协同融合发展律师服务团”。整合优质律师资源深入产业园区、链主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及中小微企业摸排法律服务需求,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聚焦制造业企业经营管理、合同履行、劳动用工、知识产权、账款清收、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结合企业实际需求开展专项“法治体检”。聚焦“两业协同融合”重点产业领域,分类编制法律风险防控指引、重点产业合规手册、园区企业合规操作指南等实务指引。聚焦制造业关键技术、品牌价值、商业模式、软件著作权、技术秘密等创新成果,提供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
(三)开展“制造业公益法律服务万里行”。组织公益法律服务团队深入产业园区、制造业企业集聚地,开展“法治民企大讲堂”“巡回讲座”等普法宣讲活动,重点解读民法典、民营经济促进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涉企法律法规。探索在重点产业园区、县域特色园区设立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站,安排律师驻点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指引、初步调解等基础服务,常态化开展“法治体检”、普法宣讲、合规培训等专项服务,推动公益法律服务纳入园区标准化综合服务体系。
(四)鼓励公证行业“强盾护企”。2027年底前梳理公布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出海专项服务等公证事项清单。鼓励和支持公证机构围绕制造业企业技术转让、股权融资、经营合规、对外贸易等需求,拓展知识产权与技术成果保护、电子数据与数字资产保护、供应链与生产经营安全、绿色低碳与双碳等领域新型公证业务,为制造业企业经营发展提供事前预防、事中固定、事后维权的全周期法律保障。
(五)打造商事仲裁“湾区高地”。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事仲裁中心,优化港资澳资企业仲裁服务,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仲裁服务网。按照一机构一定位、一机构一标准要求,加快培育广州、深圳国际一流仲裁机构。依托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联席会议机制,推动制定粤港澳大湾区仲裁示范规则,编制发布大湾区仲裁白皮书。引导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仲裁机构立足自身优势,针对制造业不同领域的仲裁案件特点,制定发布专门领域仲裁规则,助力打造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的仲裁高地。
(六)支持商事调解“强阵扩能”。以贯彻国务院《商事调解条例》为契机,支持在金融、国际贸易、海事海商、工程建设、知识产权、科技创新、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等领域设立专业化商事调解组织,支持商事调解组织到境外设立业务机构、开展商事调解活动,支持境外商事调解组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业务机构。2028年底前在前海、横琴、南沙自由贸易试验区累计引入不少于5家境外知名商事调解组织。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商事一站式解纷平台建设,深化“诉调对接”“调仲对接”,充分发挥司法确认、仲裁裁决、赋强公证等制度优势,增强商事调解协议执行力。
(七)开发法律服务“一业一品”。围绕制造业各门类产业所需,发展“产业+专业”法律服务集群,健全完善制造业法律服务供需对接平台。鼓励和支持律师、公证、仲裁、商事调解等法律服务机构深挖专业优势和成功案例,针对不同类型的制造业行业或者企业量身打造优质法律服务产品,并向社会发布。
(八)促进法律服务“提速增效”。鼓励和支持公证、仲裁、商事调解等法律服务机构建设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打破地域和时间限制;强化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运用,提升法律服务智能化、精准化水平。开辟法律服务“绿色通道”,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涉及厂区不动产、生产设备、生产线、大宗仓储货物等不便移动标的物的,推行上门办理服务;涉及技术合同纠纷、科创成果维权等急办事项的,优先处置、精简流程、提速审查、压缩时限,全面提升法律服务能效。
(九)推动法律服务“护航出海”。实体化运作省涉外法治促进中心,加强“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盟广州代表处建设,支持地市级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搭建粤企出海法律服务平台,开发全球法律服务资源对接AI地图。大力培育一批政治可靠、专业实力领先、品牌认可度高和具备全球服务能力的国际一流律师事务所。支持律师事务所通过设立分支机构、联营、并购、品牌输出等方式,在“一带一路”、RCEP成员国、欧美发达国家和地区布局法律服务网点,建立完善海外法律服务网络。组织分产业开发并发布《智能制造企业出海全周期法律服务指引》,实现对制造业企业出海前、出海中、出海后全流程护航。支持引导涉外法律服务力量参与广交会、“粤贸全球”、中国航展、全球智能制造与电子产品博览会等境内外重要展会,持续擦亮“展会+法律服务”品牌。
(十)聚力法律服务人才“筑巢引凤”。加强与法学院校协作联动,鼓励和支持数字法治、工业法治、科技法治等学科和课程设置,培养精法律、懂工业、通科技的跨学科法律服务人才。围绕先进制造、集成电路、新能源、生物医药、低空经济等产业,强化法律服务人才专业培训。支持广东涉外法律服务人才进入国际组织和国际知名仲裁机构、调解组织、法律研究机构等任职,提高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落实国家法律服务开放政策和省人才政策,鼓励和支持各地加强急需紧缺和高端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引进。支持港澳发挥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独特作用,推动粤港澳三地律师、仲裁、调解等法律服务人才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