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府函〔2023〕88号
B类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376号提案答复的函
杨海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茂名市茂南区中小学校教师编制的提案(第20230376号)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经综合省委编办、省教育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全力化解教师编制欠缺问题,不断推进全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按标准核定各学段编制数。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相关编制文件要求(高中师生比:1:12.5,初中师生比:1:13.5,小学师生比:1:19)核定中小学教师编制,并建立了编制动态管理机制,每年根据实际情况重新核定各学校编制数。市编制、人社、教育部门与茂南区相关职能部门充分沟通协调,在编制总“篮子”内,通过机构调整优化挖潜编制并向教育领域倾斜,切实增强茂南区编制资源使用效益;通过高校现场招聘、市内公开招考、委托高校定向培养、高层次人才引进、银龄讲学计划等多种形式大力补充茂南区中小学优质师资。
二、继续调整优化学校布局。我市整合撤并了茂南区区域内一批麻雀学校,对规模过小的城区中小学校进行整合,如原茂名市建设路小学于2021年下半年合并至茂名市第二中学办学,优化了学校布局和教师资源。先后建成愉园小学、育才学校、东湾学校和崇文学校并投入使用,茂名市西粤路小学、广东实验学校附属茂名学校、华南师范大学砺儒高级中学即将建成投入使用。同时,为促进茂南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进一步厘清市直和茂南区之间承担的教育任务,2022年底至2023年初,由市教育部门牵头,联合组织、编制、人社和财政等部门,对市直属学校和茂南区教育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相关调研成果已提交市委市政府作进一步研究决策。
三、实施“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我市各区、县级市均已出台实施办法,根据学校布局调整、城乡区域人口流动、各学段学生规模变化等情况,统筹配置教师编制和岗位、推动教师从“学校人”转变为“系统人”,县域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定期交流轮岗制度进一步完善并得到落实。打破中小学教师校际交流轮岗的“藩篱”,统筹使用中小学教师编制。茂南区在核算教师编制时,结合学科课程类别、学校类型特点、学生班级数量等实际,以“班师比”“生师比”综合核算,以有利于学校科学发展的原则定编,编制总量向城郊倾斜,缓解城郊学校教师数量不足和城郊学校教师结构性欠编问题。实施“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以来,茂南区通过组织教师竞聘,将城区360名富余教师交流到欠编城郊小学任教,城郊学校教师结构性欠编问题得到较好缓解,教师资源得到优化配置,教师活力明显提升。
四、探索建立联合办校机制。我市出台了《茂名市教育局推进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开展集团化、学区化办学和城乡学校对口帮扶工作。以“开放共享,抱团发展,优势互补,互动共进”为主题,以提升教学质量为主线,以教育集团或办学联盟为方式,全面推进集团或联盟学校教育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如成立愉园教育集团、祥和教育集团等,将茂南区第一中学、茂南区山阁中心小学等纳入教育集团成员单位或结对办学帮扶单位,探索联合办校路径,通过跨校兼课、教师走教支教等方式实现教师资源共享,缓解教师紧缺矛盾。茂南区还通过与佛山市高明区结对双向选派教师挂职跟岗、市直学校教师到茂南区学校支教等方式联合办校。2022年以来,茂南区与佛山市高明区完成结对学校12所,派出跟岗校长、教师30人次,接收支教校长、教师30人次。
五、充分调动临聘人员积极性。市教育局牵头联合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印发了《茂名市公办中小学校临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统一标准、统一招聘、统筹调配临聘教师;坚决维护临聘教师合法权益,推进临聘教师与在编教师同工同酬。各区、县级市根据本地实际出台临聘教师管理办法,让临聘教师管理有抓手、显成效。同时,探索临聘教师转为公办教师途径,在公开招聘时设置临聘教师报考比例,畅通临聘教师专业发展通道。近三年,200多名工作表现出色、工作积极性高、综合能力较强的临聘教师通过公开招聘进入编制教师队伍。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大对教育的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市直学校和茂南区学校布局调整和教师编制配备,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政策,进一步探索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动态调整路径和联合办校模式。继续加大教育投入,不断提高教师工资待遇,推动落实临聘教师同工同酬,激发教师队伍活力,推进我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茂名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茂名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