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府办函〔2023〕41号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提请市人民政府颁发<茂名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请示》(茂自然资请〔2023〕149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编制的《茂名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二、请你局按规定做好编制后的相关工作,加强规划引领,依法组织实施。

  

  附件:《茂名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pdf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