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府办函〔2023〕31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广东茂名滨海新区、茂名高新区、水东湾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9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333号)要求,我市出台了《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2022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评估方案的通知》(茂府办函〔2022〕180号),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各区、县级市政府和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及市直部门共42个单位的政府网站(栏目)与政务新媒体开展了评估。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评估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公众需求,优化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功能服务,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和数据管理,强化日常监管和运维保障,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从评估结果来看,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力度不断加强,运维保障措施逐步完善。政策解读制度有效落实,多元化解读比例不断提升,解读形式更加多样。政民互动回应高效快捷,公众满意度逐渐提高。网站功能设计进一步增强,提供实时智能问答功能的政府网站不断增多,所有政府网站均完成IPv6改造。
同时,也发现个别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仍存在内容更新不够及时,数据发布的展现形式不够多样化,部分政策解读未与政策原文互相关联等不足之处。
二、评估结果
本次评估工作包括日常监测、自查自评、年终评估、结果复核等多个环节。评估结果分类排名,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被评估的42个单位中,评定为优秀的15个,良好的27个,无合格及不合格等次单位。具体如下(同一等级按行政序列排序):
(一)各区、县级市政府(共5个)
优秀:电白区政府。
良好:茂南区政府、信宜市政府、高州市政府、化州市政府。
(二)市有关单位(共37个)
优秀:
1.独立网站单位(共6个):市科学技术局、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
2.市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单位(共8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市高州水库管理中心。
良好:
1.独立网站单位(共14个):滨海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水东湾新城管委会、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林业局。
2.市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单位(共9个):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国资委、市医疗保障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信访局、市供销合作社。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估结果,及时整改问题不足。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人员培训,切实达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效果。
下一步,各地、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责任制,切实履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主管、主办责任。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以及国家、省、市每年印发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各项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公众、企业办事需求,进一步建好、管好、用好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努力打造成为利企便民、人民满意的“指尖上的网上政府”。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