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茂名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茂名,取得明显成效。法治广东建设考评成绩持续提升,2022年位列全省第10名、粤东西北地区排名第2名、比上一年度进步1名;高州市获省委依法治省办推荐进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综合候选地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的统一领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
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中共茂名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奋力谱写茂名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决定》,着力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茂名落地落实。市政府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和《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纲要(2023—2027年)》等重要法治议题,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市委副书记、市长王雄飞主持召开全市行政执法工作会议,部署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了省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听取了2022年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情况、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及2023年工作安排等法治专题报告,并组织专题学法5次。
二、高位推进,压紧压实政府系统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
落实领导干部述法要求,拓宽述法范围。市、县、镇三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班子成员,市、县两级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班子成员均纳入述法范围,按时保质开展述法工作,及时向市委及市委依法治市办报送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2023年12月11日,市政府办公室等5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进行述法。
三、科学统筹、精准施策,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落实省有关扩权强县、强县扩权改革的工作部署,印发《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向县级政府调整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推动扩权赋能改革。印发提高政府监管效能落实措施72条,并积极推动落实,强化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建设。梳理形成企业办事创业堵点、痛点问题清单并印发、整改优化,持续提升企业的改革获得感。二是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全市1993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市、县纵横通办,1916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县、镇纵横通办;“办事不出村”改革实现市域全覆盖。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制定了《茂名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茂名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年实施方案》等系列方案措施,开展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四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制订出台《茂名市贯彻落实<建设高标准信用服务市场促进信用广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工作方案》,推进各类信息归集共享,打造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枢纽。五是发展壮大市场主体。全市新增各类市场主体共计118738户,省内排名第6位,同比增长率59.19%,增幅省内排名第3位;全市实有各类市场主体500017户,同比增长率24.98%,市场主体实有数排全省第10位,与2022年末相比增长22.67%,增幅排名全省第2位。六是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积极响应省改革方向,将茂名市电子证照系统存量证照数据汇聚至省证照数据库,新签证照和用证申请全部统一通过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开展证照服务。七是推动建立“联动联创、共治共享”的云开山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同机制。成立云开山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
(二)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一是完善促进乡村振兴法规建设。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茂名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市委打造“五棵树一条鱼一桌菜”工作部署,立足茂名农业大市实际,加强乡村振兴方面的立法工作,助推《茂名市化橘红保护条例》《茂名市古荔枝树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助推乡村生态振兴、产业振兴。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共审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1份,部门规范性文件23份。对市政府已经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全部及时向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报备。办理县区报请备案审查的政府规范性文件14份。三是加快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研究并公布我市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事项目录。制定并印发《茂名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加强对决策事项的监督管理。四是发挥政府法律顾问职能作用。审查市政府重大事项的决策文书或法律文书273份、涉及金额2056.39亿元,参与市政府决策会、论证会等重要涉法活动130场次;制定《关于加强茂名市行政机关外聘法律顾问工作完善聘用管理制度的意见(试行)》《茂名市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筑牢制度保障。
(三)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印发《茂名市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组建了应急综合执法机构。深化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印发《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镇(街道)部分行政执法事项的公告》。将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纳入2023年度法治茂名建设考评指标。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全市259个单位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进行了考核。部署开展我市2022年度行政执法数据公开工作,100%完成了工作任务。开展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全市367项行政执法事项列入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同时,强化对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执法。三是全力推进茂名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推广应用。将信息平台推广纳入2023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纳入2023年度法治茂名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内容。
(四)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一是健全人民调解工作机构。在全市112个镇(街道)、1907个村(居)均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市目前有2154个人民调解委员会,涉及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等30多个门类。围绕市委打造“五棵树一条鱼一桌菜”工作部署,高州荔枝行业、电白沉香行业、化州橘红行业、信宜三华李行业、茂南罗非鱼行业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均已落实。各相关部门出台行政调解相关制度文件,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组建行政调解队伍和调解专家库。普遍设立镇村公共法律服务点,一站式提供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组织进驻基层人民法院实现全覆盖,实现了实体、网络双覆盖。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案件19823宗,调解成功率98.8%。一个集体被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2名个人被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二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市新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050件,经复议处理后接近88%的行政争议在行政复议程序中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部署开展2023年度全市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以及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活动,为群众精准提供一站式贴心服务。发挥行政复议监督制约效能,我市行政复议决定纠错率为30.47%,违法不当行为得到有力纠正。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市行政复议案件评查,进一步加强内部层级监督。三是积极履行行政应诉工作职责。继续打造“法院信息共享+司法行政机关监督指导全过程+各出庭应诉机关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个案监督指导模式,提前逐案督促指导行政机关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安排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指导、督促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437件,出庭应诉率为100%。2023年6月14日,副市长王小慧出庭应诉张某某不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认定及行政复议决定案。
(五)深化政务公开。2022年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工作评估,我市位列工作表现优秀的7个地市之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估中,我市得分排粤东西北首位。一是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强化人工巡检,推进全市26家政府网站、82个政务新媒体安全健康有序发展。利用各级政府公报及时刊登政策文件,有效推动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二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强化服务理念,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统一答复文书格式,完善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三是推动政策解读回应提质增效。综合运用在线访谈、图文动画、短视频等方式以及邀请专家、媒体对重大政策开展深度解读,不断创新解读形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心关切,按期办理留言中心收到的网民留言。
(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一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机制。开展2023年法治茂名建设考评和依法行政考评工作,优化依法行政考评办法,增加鼓励机制,有序开展第三方社会评议工作。积极参与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我市共25个单位(地区)申报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综合示范单位(地区),申报项目数量比第二批大幅增加。按中央的部署和省的要求开展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出台《茂名市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分工方案》,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层基础。二是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全面排查评估我市“八五”普法规划中期实施情况,查找存在问题并整改落实。组织全市14.2万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2023年网上学法考试。三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工作。开展“一规划两纲要”贯彻落实情况中期评估工作,分析存在的不足及原因,提出加快贯彻落实的对策建议,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四、存在不足
2023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方面仍有疏漏。2023年10月,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了《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网络巡检情况的通报》,通报我市为全省年度报告制度落实成效较为突出的6个市之一,同时也指出我市仍有1个镇年度报告与上一年度雷同的问题。二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待加强。信用平台信息归集不充分,与其他地市信用平台相比我市平台数据量整体偏少,影响信用平台功能发挥以及应用开发;信用应用场景有待进一步拓展;信用融资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排名较落后。三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待深化。个别执法单位制作法律文书、运用自由裁量权还未够规范;茂名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茂名粤执法)推广应用还需要提升;推进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
五、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市政府将继续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中央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安排,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坚决贯彻落实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党总览全局、协调各方,充分发挥各级党组(党委)的领导作用,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突出位置。进一步强化各级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作用,严格落实政府系统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动“信用+”工程,全力打造“茂名出品、信誉保证”的茂名市“信”字号公用品牌;探索推出具有茂名特色的个人信用分,打造信用应用多元场景。推广茂名市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可得性、便利性。继续开展“双公示”数据报送督导和培训,落实“双公示”月通报制度。
(三)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规范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和执法流程。加大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力度,规范法律文书的制作和规范运用自由裁量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茂名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推广应用工作力度。实现市、县、镇三级全覆盖上线办案。进一步加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指导督促。强化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提升我市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四)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年度报告工作的指导监督。开展镇(街道)年度报告工作的督导,加强网络巡查力度,确保各地各部门按要求完成年度报告并按时公开。
专此报告。
茂名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