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一级监管单位:

  现将《茂名市国资委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茂名市国资委

2017328

  为落实市安委办《关于全面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检查 全力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通知》(茂安〔20173号)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治理攻坚,切实加强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工作要求,结合市国资系统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安全生产检查,推动企业主动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切实深化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提升应急保障能力,确保国资系统在特别安全防护期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实施时间

  20172月至10为特别安全防护期。

  三、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制度的制定、完善和落实情况。一是各监管单位安全生产制度特别是与行业相关的专项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已制定;二是对于已制定的安全生产制度中不符合当前安全生产要求的条款是否进行及时的修改完善;三是对于制度内容中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到岗位或具体人员,安全生产资金是否得到落实和合理使用。

  (二)应急管理工作。一是专项应急工作预案的制定完善情况;二是应急资金落实、使用情况;三是应急相关设备配备、维护情况;四是应急队伍的建立、日常的应急演练情况。

  (三)隐患排查和整改。一是检查日常生产交接班记录台账;二是生产单位内部自查自纠记录台账;三是存在的风险隐患整改后的效果。

  (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一是安全生产制度、岗位职责、安全生产标语的制作和公示;二是安全生产培训内容和培训记录台账。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其他领导共同抓的行政责任制,形成“职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机制。一是在特别安全防护期期间,由委领导每月不定期组织业务科室人员深入企业生产一线现场检查;二是要求各监管单位要强化日常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意识,特别是企业负责人要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安全生产工作,经常深入生产一线检查督导,动态了解和掌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三是细化分解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和每一岗位上。

  (二)强化宣传,加强安全培训。一是按要求制作和悬挂安全标语;二是通过利用各种网络平台(如企业网站、内部微信公众号等)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三是开展全员、专题安全生产知识讲座和培训班,特别是在安全生产防护期,要加强培训力度,提升职工安全意识专注度。

  (三)加大排查力度,严抓整改落实。一是要加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在特别防护期期间,在结合日常岗位风险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定期开展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形成风险隐患排查台账;二是对于发现的隐患问题,要通过公示栏、生产例会等形式向从业人员公布安全生产情况;三是及时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等,制定整改方案,按时整改治理,并在整改完成后组织整改效果评估,做好整改台账记录。

  (四)制定专项预案,强化应急演练。一是各生产单位必须结合自身实际,针对各行业特点,各岗位工作要求,细化和公示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制定和修改完善各专项应急预案,细化各种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二是保证应急资金投入,定期开展各专项应急演练,特别是在特别安全生产防护期期间,要增加演练次数,强化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