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口岸方向)专项资金关于支持期限及标准的要求,现将《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口岸方向)专项资金分配计划调整情况表》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8月25日至8月31日,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联系电话:2882144。

茂名市商务局     

2024年8月24日  

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口岸方向)专项资金分配计划调整情况表

序号

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金额(万元)

1

由茂名市商务局调整为茂名港长兴石化储运有限公司

由茂名市口岸智慧平台项目调整为茂名港长兴石化储运有限公司智慧口岸通关及查验监管设施项目

200

合计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