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促进国际经济合作-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制定了《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促进国际经济合作-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事项)项目计划表》(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7日至3月13日(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0668-2882147。
附件: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促进国际经济合作-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事项)项目计划表
茂名市商务局
2025年3月6日
附件
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促进国际经济合作-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事项)项目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