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国办发〔2024〕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10号)以及《广东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粤商务管函〔2025〕6号)要求,做好2025年茂名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现就组织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及回收企业报名参加2025年茂名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公告如下:

  一、活动原则

  公开公平、自愿参与。一视同仁支持不同渠道、不同类型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参与活动。

  二、报名时间

  2025年2月6日至2月12日(共7天)。

  三、报名条件

  (一)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

  1.自愿参与本次活动。

  2.依法登记注册,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经营的门店。

  3.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

  4.愿意配合政府部门以及活动平台开展活动相关工作,积极开展活动宣传;能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售前和售后服务。

  (二)回收企业

  1.自愿参与本次活动。

  2.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省商务厅认定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

  3.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

  4.愿意配合政府部门以及活动平台开展活动相关工作,积极开展活动宣传;能为消费者以及电动自行车活动商家提供优质的服务。

  四、报名材料

  销售门店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茂名市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商家报名表(附件1)

  (二)销售门店承诺书(附件2)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在“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个体户无需提供)

  回收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茂名市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回收企业报名表(附件3)

  (二)回收企业承诺书(附件4)

  (三)营业执照及回收拆解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在“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以上材料需一式两份提交至属地县区商务部门。

  五、报名流程

  (一)企业报名。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以及回收企业以自愿原则,于2025年2月6日至2月12日(共7天),向注册登记地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报名材料。

  (二)属地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参加活动的企业名单,出具初审意见后,连同企业报名资料一并报市商务局。

  (三)名单发布。市商务局汇总全市参与活动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以及回收企业名单,确定参与活动企业名单后向社会公开发布。

  附件:

  附件1-茂名市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商家报名表.docx

  附件-2.销售门店承诺书(样式).docx

  附件-3.茂名市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回收企业报名表.docx

  附件-4.回收企业承诺书(样式).docx


   茂名市商务局

  2025年2月5日

  市商务局、茂名建行,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茂名市:0668-2274590。

  茂名建行(活动平台):0668-2228691

  茂南区:0668-3339958

  电白区:0668-5115153

  信宜市:0668-8871790

  高州市:0668-6683179

  化州市:0668-7273818

  滨海新区:0668-533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