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省属国有林场,各有关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局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财预〔2021〕30号)和《广东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林业局林业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粤林办〔2021〕7号)要求,做好2022年生态林业建设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建设(省级组织实施)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入库范围
省级单位组织实施的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建设项目。
二、资金扶持方向及扶持范围
主要扶持有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建设任务的省属国有林场、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以及局直属有关单位。重点用于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显示屏幕、森林资源监测调度设备、视频(语音)监控监测设备、无人机监测设备、物联网终端、森林资源监测中心会议系统等建设。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2021年7月5日前。
(二)报送材料。
1.项目申报单位的申报请示文件。
2.二级项目入库申报表(见附件1)。
3.项目申报标准文本。(见附件2,包括项目资金额度测算表、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资金支出计划统计表、项目实施工作计划统计表、项目申报汇总表)
(三)报送材料数量。一式5份,每个项目单独装订。
(四)报送方式。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寄省局森林资源保育中心(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343号),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gdf_gyb@gd.gov.cn)。
四、其他要求
(一)2022年申报的项目需研究谋划,突出重点、突出项目成熟度,确保项目在预算年度内能形成实际支出,确保刚性支出不留硬缺口。
(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中具体指标参照《广东林业项目绩效指标库(试行)》(见附件3)中的相关指标填列。
附件:1.二级项目入库申报表.xls
广东省林业局
2021年6月18日
(联系人:高亿波,电话:020-81833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