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函智字〔2022〕1059号

省有关部门,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

  2022年6月15日,省科技厅印发了《广东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十四五”期间享受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单位资格核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智字〔2022〕875号,附件),面向各科技馆、自然博物馆、天文馆(站、台)、气象台(站)、地震台(站)以及高校和科研机构、科普基地(以下统称科普单位)开展享受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资格核定工作。为深入做好资格核定工作,确保“十四五”期间我省符合条件的科普单位“应享尽享”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现将申报截止时间延长至2022年8月18日。请省有关部门、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和有关单位充分做好发动工作,积极组织申报(申报条件及要求详见附件)。

  联系人及电话:夏兴林,020-83163913

         钟志云,020-39348052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十四五”期间享受支持  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单位资格核定工作的通知 (粤科函智字〔2022〕875号)

省科技厅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