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376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中央、省驻茂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市城镇化工作和城乡融合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茂名市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我市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工作,指导我市城乡融合发展省级中心镇试点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打造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和年度重点工作分工,协同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完成工作任务。
二、组成人员
组 长:
罗晃浩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朱海龙 市委常委、副市长
王小慧 副市长
成 员:
吕国记 茂南区区长
陈 研 电白区区长
李龙飞 信宜市市长
卢巧智 高州市市长
邓向明 化州市市长
叶秀新 茂名滨海新区管委会主任
李 确 茂名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潘伟强 茂名水东湾新城管委会主任
张国东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史鹏志 市委政法委专职委员
毛胜鹏 市委编办副主任
朱春保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林卫兴 市教育局局长
吴 鹏 市科技局局长
李庆川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袁 涛 市公安局副局长
冯 波 市政协副主席、市民政局局长
刘 戈 市司法局局长
黎凯晟 市财政局局长
胡汉顺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黄 辉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李 康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肖 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梁世廉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吕卫华 市水务局局长
车东耀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市委农办主任
杨 曦 市商务局局长
柯 碧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黄立红 市政协副主席、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倪壁盛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梁小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倪伟涛 市统计局局长
黄东明 市医保局局长
梁剑辉 市金融局局长
李 发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陈 祥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
欧得华 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潘 飞 茂名农垦局局长
谢忠胜 市邮政管理局局长
李克勤 茂名供电局总经理
杨越明 中国人民银行茂名市中心支行行长
梁国斌 茂名银保监分局局长
支 勇 市工商联党组书记
吕永生 共青河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局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兼任。其中,市发展改革局负责推进落实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提出市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城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科室一名负责同志作为联络员,联系和协调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茂名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茂府函〔2017〕237号)同时废止。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