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茂名市 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和《茂名市司法局关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茂名市司法局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要求,我局对法律服务机构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现将抽查情况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一、随机抽取行政执法人员

  (一)我局按要求从《茂名市司法局执法检查人员库》中随机抽调4名行政执法人员,分成二组对我市法律服务机构进行抽查工作。具体的行政执法人员分组情况为:

  第一组:黄燕(执法证号:1916001****)、黄诗华(执法证号:1916001****)。

  第二组:潘壮才(执法证号:1916001****)、陈惠玲(执法证号:1916001****)。

  (二)跨部门联合抽查人员:

  市司法局:黄燕(执法证号:1916001****)、黄诗华(执法证号:1916001****);

  市市场监管局:朱福兴(执法证号:1916003****)、梁慧静(执法证号:19160030****)。

  二、随机抽取抽查对象

  我局按要求从《茂名市司法局检查对象名录库》随机抽取了11家法律服务机构进行实地抽查对象(含跨部门抽查对象1家)。具体的抽查分组情况为:

  (一)部门内部的抽查对象

  第一组:广东省茂名市南宏公证处、广东国泰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广东弘诚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第二组:广东理均惠律师事务所、广东奇强律师事务所、广东普罗米修(茂名)律师事务所、广东盛州律师事务所、广东前瞻(化州)律师事务所、广东高凉律师事务所等6家律师事务所和化州市平定镇法律服务所。

  (二)跨部门抽查对象

  茂名市人民医院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

  三、随机抽查情况

  (一)公证处的抽查情况

  广东省茂名市南宏公证处检查情况。广东省茂名市南宏公证处符合法定的设立条件,对于应当报批或者备案的事项,均能按规定程序报批或备案。广东省茂名市南宏公证处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司法部《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开展公证执业活动;能严格按照《公证程序规则》以及中国公证协会行业规范及业务指导性意见对所需办理的公证事项进行审查核实,能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在服务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不存在违规收费情况。经查阅公证档案,广东省茂名市南宏公证处的公证案件办理程序符合规定,证明材料真实、充分,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公证书格式及制作符合规定;能按时对公证文书立卷归档,公证档案齐全,公证书编号本保存完好。广东省茂名市南宏公证处能建立并严格执行公证业务、公证档案等管理制度,加强对公证员执业行为的监管。

  经检查,没有发现广东省茂名市南宏公证处存在违法行为。

  (二)司法鉴定所的抽查情况

  1.部门内部抽查情况。

  广东国泰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和广东弘诚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的资质证书均在有效期内,住所、业务范围等与许可证登记信息一致;执业场所符合鉴定用途、区域划分符合要求;仪器设备配置齐全,并按规定对仪器设备定期校准;严格按照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并在执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相关信息;能建立健全业务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到位。广东国泰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和广东弘诚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的司法鉴定人数均符合鉴定要求、资质符合职称要求,在开展鉴定活动过程中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存在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规定的行为。

  经检查,没有发现广东国泰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和广东弘诚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存在违法行为。

  2.跨部门抽查情况。

  茂名市人民医院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的经营资质符合规定,具备开展法医物证(三联体亲子关系鉴定、二联体亲子关系鉴定、亲缘关系鉴定)的资质,执业场所、仪器设备、从业人员均符合要求。茂名市人民医院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的规章制度完善,能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能严格按照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进行收费,并对收费标准、从业人员等信息进行公示;能按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司法鉴定机构开展亲子鉴定业务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活动中鉴定材料提取交接等程序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规范开展鉴定业务,在案件委托、受理,鉴定材料的提取、交接、使用、保管以及鉴定实施等方面均能遵守司法鉴定程序、鉴定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法依规执业。

  经检查,没有发现茂名市人民医院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存在违法行为。

  (三)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抽查情况

  1.队伍建设情况。被抽查的上述6家律师事务所均符合法定设立条件,基本硬件设施符合要求。6家律师事务所均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按规定缴纳会费。能按要求组织本所律师参加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组织的纪律教育和各类业务培训。平定镇法律服务所规章制度完善,法律服务所的内部管理工作均能按章开展。

  2.业务开展情况。被抽查的6家律师事务所和1家基层法律服务所正常开展业务活动,不存在无正当理由停止业务活动满一年的情况。

  3.内部管理和律师执业表现情况。一是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被抽查的6家律师事务所和1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均建立并实行统一收案、统一登记、统一收费和公章、公函管理、利益冲突审查和敏感案件报告备案、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等管理制度。二是公示情况。被抽查的6家律师事务所和1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已公示收费标准和人员信息。三是奖惩情况。被抽查的6家律师事务所均能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所能遵守《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依法依规执业。近一年来,被抽查的6家律师事务所和1家基层法律服务所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四是兼职执业情况。被抽查的6家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和1家法律服务所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均未发现有违法兼职行为。

  经检查,被抽查的6家律师事务所和1家基层法律服务所没有发现违法行为。



  茂名市司法局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