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
茂商务案〔2026〕21号
茂名市商务局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260154号建议答复的函
程立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茂名市二手车市场乱象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20260154号)收悉。经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及时收集反馈修订二手车流通领域有关规章建议。目前,上级部门正在内部收集修订二手车流通领域有关规章的建议,针对您提出的信息不透明问题突出,消费欺诈频发;市场准入门槛偏低,经营主体良莠不齐;交易流程不规范,消费者权益保障不足;监管体系不完善,执法力度有待加强等二手车流通领域的痛点、难点问题,市商务局结合我市二手车经营实际,向上级部门针对当前二手车流通领域部门规章提出修改建议。修订后的部门规章有望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和行业准入规则、畅通部门信息共享渠道和协同监管、强化消费者权益和经营者合法利益保护,为后续系统性解决二手车流通领域痛点、难点问题提供坚实法律支撑。
二、积极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严格二手车市场准入。一是
发函督促提醒。已正式发函督促提醒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把关申请人提交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主体申请材料,要求明确登记注册住所、经营场所及经营范围等事项。对未经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要严格依据有关规定依法处理。二是严格备案核查。凡是未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坚决不予备案。对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申请备案材料严格核查,自2026年5月起,严格按照《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加大现场核查的力度,重点核查办公场地、办公设施、消防设施等配备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备案。三是开展专项核查。计划下半年会同县市区商务部门对已备案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集中开展专项核查,集中清理一批与备案信息不符、长期未开展业务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
三、履行牵头责任,会同职能部门加强二手车行业监管。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已发函提醒市公安、市场监管、税务部门加强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的日常监管,严格落实《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和商务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推进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便利二手车异地交易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1〕126号)、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消费发〔2022〕92号)以及商务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2〕239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加强二手车经营行为监管,规范二手车经营行为。税务部门应督促提醒二手车经营主体履行主体责任,认真核对交易双方的身份证件、交易车辆信息,确保交易的真实性、合法性,依法依规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严禁不核实信息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不按规定违规开票的,税务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依法处理。公安部门要加强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管理,督促提醒服务站严格审查二手车转让登记手续和车辆信息,严格按照工作规定和相关要求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不按规定办理车辆过户手续的,公安机关应依据有关规定依法处理。二是开展联合检查。为切实加强二手车行业监管,有效打击二手车交易违法违规行为,下半年计划联合市公安局、市场监管、税务部门开展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并将抽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以查促改,以点带面,规范二手车经营行为。三是征集问题线索。为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市公安、市场监管、税务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征集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和经纪机构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公告,动员社会力量,严厉打击二手车交易违法违规行为。
四、严管机动车登记服务。市公安局车管部门按照《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进一步强化业务培训与指导,积极督促开展车辆转让登记业务时严格审查二手车转让登记手续和车辆信息,确保业务合法依规。对违反规定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严肃处理;强化部门协同,积极配合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非备案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非法经营行为。
五、规范二手车发票管理。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多措并举,立足征管职责配合联合检查,从严规范发票开具:一是宣传辅导促合规,通过“线上+线下”多维宣讲税收政策与开票规范,重点提示交易风险,引导经营主体增强合规经营意识。二是效应分析保落地,常态化跟踪二手车减征增值税等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精准评估政策实施效果,确保税费红利直达快享,激发市场流通活力。三是个性服务解诉求,组建骨干团队下沉市场“一对一”辅导,多部门联合精准破解办税堵点,提升行业税法遵从度。下一步,市税务局将坚持优服务与强监管并重,通过深化政策辅导强化合规引导、问需于企提升服务温度、严查涉税违法维护公平秩序,做到前端防范与后端惩戒相结合,护航二手车行业稳健规范发展。
六、严把准入强化监管。市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规范二手车经营秩序:一是依法登记严把关,严格审查经营主体资质,合规即办、违规不予登记,筑牢市场准入防线。二是推广文本促规范,积极引导使用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规范签约履约行为,防范交易风险。三是联合执法强震慑,严查无照经营,协同多部门开展专项检查与案件查办,净化市场环境。四是畅通渠道护权益,高效对接12315与12345平台实现即接即办,推行ODR机制源头化解纠纷,强化消费提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五是信用监管促诚信,依法实施经营异常名录与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依托信用平台推动多部门联合惩戒,倒逼经营者守法诚信。
七、优化保障,赋能发展。市财政局多措并举,强化资金统筹与监管,全力支持二手车市场规范整治:一是立足财力优结构,在紧平衡状态下优先保障刚性支出,统筹安排商务、市监部门专项经费,支持规范市场秩序与优化营商环境。二是精准兑付激活力,高效统筹超长期特别国债及配套资金,专款专用落地汽车以旧换新补贴,降低购车成本,带动二手车流通链条良性循环。三是协同联动强监管,主动对接部门需求,审慎研究执法经费保障,同时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严控标准确保质效。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持续强化部门协同,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行业整治与平台建设,健全常态化资金监管机制,以精准高效的财力支撑,推动二手车市场建立公平竞争秩序与长效规范机制。
八、做好公路巡查执法有关工作。市交通运输局严查二手车商户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占道经营、违规设置广告标牌设施等行为,维护良好市容市貌和公路安全畅通,为合法二手车经营主体正常开展经营活动保驾护航。
九、加大重点区域市容整治力度。市城管执法局多措并举,加强对茂南大道等二手车经营集中路段的市容整治力度:一是强化宣传引导,逐户上门宣讲《茂名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门前三包”责任要求,引导经营户入场入店、规范经营。二是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清理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公共停车位摆售车辆、店外展车、违规广告等行为。三是常态巡查,严防反弹。实行错时巡查与机动管控相结合,增加重点时段巡查频次,及时制止占道经营回潮。下一步,市城管执法局将通过持续深化专项整治、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以及引导规范集中经营等有力措施,引导二手车经营户进入正规交易市场集中经营,推动划行归市,从源头减少占道经营现象。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市商务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茂名市商务局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