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低温冰箱采购第二次询价公示
茂名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就《广东省茂名市国家荔枝种质资源圃实验室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超低温冰箱采购,4月9日至4月16日,进行了第二次询价,由于货不对版及报价材料不合格等原因,现重新进行第二次询价,最低报价中标。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超低温冰箱采购
二、采购需求:
采购超低温冰箱1台,具体参数见附件功能参数表。
三、供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14天内交付货物。
四、最高限价:55000元,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五、采购费用:费用包括:设备费、货物运输、搬运和税费等的所有支出。
六、报价文件主要内容:(一)报价表;(二)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信用中国/信用广东诚信报告整套资料(报告时间在报价7个工作日内);(四)诚信承诺书;(五)其他报价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所有报价文件递交一式一份;报价文件每页必须盖公章,其中要求签署的文件必须按要求签署;报价文件密封装袋、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封面注明超低温冰箱报价。
注意: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14日10时30分。
八、递交地点:茂名市茂南区光华南路61号农建综合楼7楼。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0668-2298980。
茂名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
2024年5月7日
附件:2
报价单格式
致:茂名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
我公司已经充分了解了贵中心的采购需求和报价材料要求,经我公司研究,报价如下:
供应商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报价联系人及电话:
报价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信用承诺函
我方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 项目的采购活动,并郑重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在评审环节结束后,自愿接受采购单位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公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名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