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市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岗纾困的作用,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并首次实施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
免申即享 大多数符合条件企业已获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和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采取“免申即享”的方式,即企业无需申请,通过政府部门间数据对碰,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批量主动发放。今年以来,我市已向1.54万家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4373万元,向1.79万家企业发放留工培训补助9156万元。
主动申领 符合条件尚未享受两项政策的企业请尽快联系参保地人社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主动申领
因部分发放对象在税务或社保部门现有信息中缺少银行账号等关键信息,无法做到主动发放。我们也在努力联系相关企业提供相关信息,争取做到应发尽发。
用人单位认为自己符合条件,但截至目前尚未收到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和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两项补贴的,可主动联系人社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申请。
逾期不再受理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申领
根据《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规定,2022年稳岗返还和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执行期限均为2022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尚未享受两项政策的企业应在执行期限之前向当地人社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或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WGSQ#/)网上申领。超过执行期限的,各级人社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受理。
了解一下两项补贴政策
一、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一)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
企业符合申领条件,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
二是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三是相关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非“僵尸企业”及关停企业;非严重失信企业。
(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符合返还条件但未享受政策的参保单位(含免申发放失败的单位),可在2022年12月31日前联系参保地人社经办部门提供银行账号等资料或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WGSQ#/)网上申领。
二、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一)发放对象。
我市符合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发放启动条件,对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我市各类企业可发放该项补助。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按其实际用工发放。僵尸企业和我市中高风险疫情状况消除后成立的企业(单位)不享受该补助。
(二)发放标准。
按月平均参加失业保险人数计算,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