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各星级饭店:
为切实做好2022年度星级饭店复核工作,根据茂名市星评委的总体部署,经我市星评办研究决定,定于2022年12月9日至19日在我市星级饭店开展年度星级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以迎接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召开为抓手,坚持以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提升我市星级饭店的服务品质,强化行业主体责任意识、自律规范意识和诚信经营意识,全力促进茂名市饭店业尤其是星级饭店在品质、能力以及形象上提质增效,为加快建设茂名市跨越式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原则
一是严格按照《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国家标准,坚持以标准化指导星级饭店的规范服务,维护星级饭店整体形象;二是强化工作机制,规范复核程序,确保复核质量和进度;三是坚持星级复核工作“十不准”的原则,确保复核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三、复核范围
(一)评定性复核
2022年,本市满三年期的星级饭店(含2021年因疫情延缓进行评定性复核的饭店)须进行评定性复核。
(二)年度复核
除上述参加星级评定性复核的星级饭店外,凡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星级的饭店须进行年度复核。本年度共有3家三星级饭店(名单详见附件1)将开展年度复核。
四、具体步骤与时间节点
(一)凡纳入评定性复核的三星级饭店自收到《关于做好2022年度茂名市星级饭店复核工作的通知》之日起,对照标准开展自查自纠,并于12月19日前将自查材料(《中国星级饭店评定报告书》和自查小结)报送至市星评办,并做好相关迎检准备。
(二)被征用为隔离酒店、且被列入本年度评定性复核名单的星级饭店,请在收到本《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市星评机构提出免予当年评定性复核的申请。
(三)12月9日起至12月19日,由市星评机构组织星评员对三星级及以下饭店开展评定性复核或年度复核检查。
(四)12月19日前年度复核的星级饭店向市星评机构上报《茂名市星级饭店年度复核自查表》(详见附件6)。
五、检查重点
(一)坚持“必备项目,一条否决”。检查星级饭店内部结构、设施设备和服务项目等方面经过改建、调整后是否符合必备项目所规定的标准。
(二)饭店日常维修保养、管理运营是否符合相应星级标准。
(三)饭店是否制定与建立完备的全员培训制度和体系,培训计划、教材、师资、时间、资金、场所等是否切实落实,执行有力,员工是否能按岗位标准要求为顾客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服务。
(四)饭店是否确定节能减排的目标,措施是否得力并有明显效果,是否有发动全体员工和宾客共同参与的举措。
(五)饭店是否修订、完善消防、治安、食品、公共卫生等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各类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是否完备并切实有效落实,近三年是否出现过重大安全与质量事故及公共事件。
(六)饭店是否建立完善对外包经营部位监管的有效制度与措施,其各类场所和服务质量等是否符合相应的星级饭店标准。
(七)饭店是否不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是否有效引导顾客适度合理点餐,深入开展“光盘行动”,并将之作为餐厨垃圾源头减量、深入推进垃圾分类的一项重要举措。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的要求开展。依照职责,周密部署、严格管理,切实抓好我市的星级复核工作。
(二)各星级饭店要认真对照国家星评标准对本单位管理制度、应急预案、服务规范等进行调整完善,持续改进提高,维护星级饭店的良好声誉。
(三)各星级饭店要高度重视并认真贯彻疫情防控、消防安全、卫生消毒、节约粮食、公筷公勺、限塑措施及不主动提供相关一次性用品的政策规定,确立主体责任,强化执行意识。
(四)各星级饭店要利用评定复核契机,总结分享防疫复产、促进经营的经验和亮点,积极配合市星评办准确填报相关经营数据,为行业提供有价值的专业信息和纾困建议。
(五)各级星评员及被检饭店要严格执行全国星评委的双“十不准”和《全国星评委关于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的要求,加强自律,以身作则,确保饭店星级复核工作健康、有序、规范进行。各级星评员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守标准,认真检查、履行好督查、纠正、指导的职责。
七、其他事项
(一)凡2022年12月1日前进行全面停业改造不超过一年的复核饭店,可于12月19日前向相应星评机构提交延期复核申请,经核实确认后方可同意延期复核。相应星评机构将于2023年12月19日前,安排该类饭店的复核检查工作。
2021年12月1日前进行全面停业改造超过一年、或目前虽尚未全面停业,但因必备项目改造无法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的复核饭店,相应星评机构将予以取消星级资格。
(二)参加评定性复核的饭店于复核检查结束10个工作日内,完成星评员工作评价表的填写(详见附件3),并邮寄至相应星评机构。《反馈会会议记录》《检查报告》则由星评员于复核检查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并由星级员直接递交相应星评机构。
市星评委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茂名市新湖路473号大院
邮编:525000
联系人:潘娴,0668-2295457
邮箱:mmwgltsck@maoming.gov.cn
特此通知
4.星评机构及受检饭店星级评定与复核工作规范(十不准).docx
茂名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办公室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