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茂名荔枝”区域公用品牌示范单位评选服务公开询价函

  茂名市农业农村事务中心拟开展2023年“茂名荔枝”区域公用品牌示范单位评选活动,现公开邀请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报价,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茂名荔枝”区域公用品牌示范单位评选服务项目。

  二、服务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活动组织开展:2024年4月上旬至5月中旬期间在茂名市全市范围内开展2023年“茂名荔枝”区域公用品牌示范单位评选活动,包括:活动评选方案的编制发布、宣传发动企业申报、申报材料的收集和初审、专业评审、评选结果发布、宣传推广、牌匾和证书的制作、组织会议颁奖等。

  (二)组织专家评审: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所需的材料和设备购置、负责评审过程中所需车辆的租赁与调度、负责提前对接企业做好评审准备,负责组织专家对参选单位进行专业化评审、组织专家对收到的每份申报资料进行资料审核和现场核查。每场次评审要求相关领域高级职称的专家不低于3名和协助工作人员1人,预计评审需要15个工作日,实际评审工作量以收到的申报材料为准。

  (三)活动成果发布及推广:负责制作牌匾和证书,组织“茂名荔枝”区域品牌示范单位颁奖会,向社会进行宣传推介。

  三、采购限价

  采购限价为人民币112000元。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限价。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报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报价人应具有宣传推广、活动策划、会议服务等方向的营业范围;

  (三)商业信誉:报价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履约信誉,无履行合同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收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五、报价文件

  (一)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四)信用报告。

  六、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一)本次报价是我中心用于确定中标单位的依据,符合采购相关要求,同等服务基础上以最低报价为本次采购中标单位;

  (二)所有报价文件递交一式二份;

  (三)报价文件必须盖骑缝公章且每页盖公章,其中要求签署的文件必须按要求签署;

  (四)报价文件密封装袋、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

  七、其他事项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8日18时前。

  递交地点:茂名市茂南区迎宾1路9号西梯茂名市农业农村事务中心市场信息服务部。

  联系方式:徐小姐,联系电话:0668-2913839。

  附件:1.2023年“茂名荔枝”区域公用品牌示范单位评选服务项目报价回执表

          2.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样本)

  茂名市农业农村事务中心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