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2019年省政府关于规范涉企财政补贴资金管理会议精神和省财政厅《广东省省级预算执行监督管理办法》(粤财预〔2019〕94号)监督要求,我厅结合工作安排,拟对地市就省级下达的部分财政专项资金开展专项审计。现拟公开遴选2家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审计项目。

  二、项目内容

  审计范围:一是2018-2019年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资金(含工业互联网发展、4K电视产业链、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等);二是2017-2019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中小微企业服务券)资金。

  实施时间:按照总体工作部署,计划2020年4月至6月开展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审计对象:抽取省内9个地市。

  工作内容:协助开展财政专项资金审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前期资料分析、拟定审计方案、地市座谈调研、企业现场核查、编制审计底稿、撰写审计报告、征求意见讨论、出具审计报告、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等。具体以最终合同约定为准。

  审计关注内容:建章立制、项目申报、资金分配及下达、资金使用、验收评价等环节。

  三、事务所资质要求

  (一)中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在广东省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

  (二)专业水平高,熟悉审计业务和国家、省有关审计政策,对国家及省级部门财政专项资金有深入理解,有相关的审计工作经验。

  (三)具有承担政府部门审计项目能力,具备成熟的审计实施方案。

  (四)申报审计“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资金”的事务所,审计人员需至少由“2名注册会计师+2名中级会计师+2名信息化行业专家”组成;申报审计“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资金”的事务所,审计人员需至少由“2名注册会计师+2名中级会计师+2名民营中小微行业专家”组成。

  (五)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遴选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材料,我厅按有关规定组织遴选,择优确定。

  五、申报文件

  (一)申报单位概况。包括但不限于机构人员情况,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书、相关资质证书和证明、承担审计项目情况等材料。

  (二)明确申报的审计范围(资金方向仅限2选1),参与审计的团队人员及资质证明材料(人员名单须与后续实际参与审计人员一致,不得随意替换)。

  (三)开展本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针对审计关注内容,重点分析阐述对拟申报审计财政专项资金的理解,以及拟采取的工作方法等内容。

  (四)服务费用报价。本次共遴选2家事务所,根据财政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每家事务所服务费用报价不超过14.2万元人民币。服务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劳务费、会议费、差旅费、印刷费等完成相应服务所需全部费用。报名单位须提供费用报价明细表并作详细测算说明。

  (五)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相关材料。

  报名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加盖骑缝章,一式六份(一正本五副本),按照有关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装订并密封,并提交word版电子档。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15日下午5时。

  报名单位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文件送至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404室(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资格。

  七、联系方式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赵春明,电话:020-83132743,13450444518,邮箱:zhaocm@gd.gov.cn,传真:020-83133424,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404室。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