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相关企业:

  为培育、保护农业品牌,经研究,定于7月3日起接受2019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申报和2016年省名牌产品(农业类)复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申报、复审主体登录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网(www.gdmpxt.org)进行网上申报,在线填报申报及复审材料,并按要求上传附件。

  二、网上申报完成后,打印一份纸质申报书(含附件材料),以及《申报指南》中“网上申报上传附件清单”所列各项附件材料原件,交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照审核。申报书内各项附件材料须与原件相符。

  三、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完成审核并确定申报书附件与原件相符后,在纸质申报书审定意见栏签署“提交材料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同时从系统导出推荐汇总表并加盖公章。

  四、申报产品应未获评省名牌产品(农业类),且为单一产品。2016年省名牌产品(农业类)须进行复审。

  五、复审产品所属经营主体自2016年以来单位名称有过变更的,须提交加盖公章的企业名称变更说明,并附上最新的营业执照及变更通知,于申报截止日前发送邮件至指定邮箱办理系统单位名称变更,邮箱地址:2537058079@qq.com。

  六、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20日。请各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将纸质申报材料(盖章件一式一份)及推荐汇总表,于2019年8月25日前送达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5号楼206房,邮政编码:510500。

  七、请各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林业主管部门做好林业类产品的申报和复审工作。林业类产品申报、复审材料经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统一由各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汇总上报。

  八、2019年10月可登录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网站(http://dara.gd.gov.cn)、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网、广东省名牌产品微信号(公众号:gdmpcp)查询申报及复审结果。

  附件:1. 2019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申报范围

     2. 2019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申报指南

     3. 2019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到期复审名单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9年7月1日

  (技术服务电话:4000330890)

  附件1:

2019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申报范围

  一、种植业类产品

  1.粮食:大米、玉米、薯类等粮食谷物。

  2.花生:花生原粒。

  3.水果:新鲜水果。

  4.蔬菜:叶菜、瓜菜、豆菜、食用菌类等新鲜蔬菜。

  5.茶叶:乌龙茶、绿茶、红茶等。

  6.剑麻:剑麻纤维、农用剑麻纱、剑麻白棕绳、剑麻地毯、剑麻细纱,其它剑麻制品。

  7.橡胶:天然浓缩胶乳。

  8.南药:原料产品。

  9.花卉产品及观赏植物。

  二、畜牧业类产品

  1.家畜:活畜及其肉产品。

  2.家禽:家禽及其肉产品。

  3.蛋奶类产品:鲜蛋、鲜奶。

  三、渔业类产品

  1.水产苗种。

  2.水产品及加工品(包括冷冻品、干制品、鱼糜及鱼糜制品、鱼粉、珍珠类)。

  3.渔具及渔具材料。

  4.其他相关渔业产品。

  四、林业类产品

  1.木材及木制品:包括木材、细木工板、单板、表面装饰板、木工艺制品、木片、木炭、牙签等,其中也包括竹藤及其加工品。

  2.林化产品:包括松香、松节油及其深加工产品、植物芳香油、天然香料、树脂、栲胶、紫胶、木浆、活性炭、松焦油、单宁酸、山苍籽、合成樟脑等。

  3.森林食品:包括森林蔬菜(竹笋、蕨菜等)、木本坚果(板栗等)、木本油料、木本中药材(肉桂等)及森林饮料、调味料初级加工产品等。

  4.林木种苗:包括林木、木本花卉、木本中药材植物等种子、苗木。

  5.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

  五、农产品加工品

  1.粮食类初加工品:大米、玉米、薯类、食用豆类及其他粮食初加工品。

  2.果蔬初加工品:切割蔬菜、蔬菜干品、水果干果、原浆果汁、果仁、坚果等。

  3.经济作物类初加工品:甘蔗、药用植物等初加工品。

  4.畜禽初加工品。

  5.蛋奶初加工品:杀菌奶、灭菌奶、咸蛋、松花蛋等。

  6.蜂产品初加工品:蜂蜜、蜂蜡、蜂胶、蜂花粉等。

  六、农业投入品

  1.农药:包括各种农用药物的原药、粉剂、乳油、水剂、悬浮剂、颗粒剂等。

  2.肥料:包括复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有机肥、微生物肥料、土壤调理剂、保水剂、中量、微量元素肥料、氮肥、磷肥。

  3.种子种苗:粮食作物(水稻、玉米、番薯、马铃薯、木薯等)、油料作物(花生、大豆等)、蔬菜作物、果树作物(核桃、板栗等干果除外)、花卉、烟草、草类、绿肥、食用菌、麻类、茶树、桑树、糖料、中草药等种子种苗。

  4.牧草:牧草种子及种材、青贮饲料、干草、草粉(颗粒、块)。

  5.饲料及添加剂。

  6.兽药:兽用中草药及中西结合类药物、兽用化学类与抗生素类药物、兽用生物制品、饲料药物添加剂。

  7.畜禽类种苗。

  8.现代农业装备产品:种植机械、养殖机械、农产品加工设备。

附件2:

2019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申报指南

  一、申报产品需在《2019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申报范围》指定范围内。

  二、填写内容须真实、准确、全面。

  三、申报程序

  1.注册。首次申报的单位在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网(www.gdmpxt.org)注册单位信息,获取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填写单位信息后进行申报。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账号申报。

  2.申报。各单位登陆系统,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填报申报书及相关材料。未评为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的进行初评申报,2016年获得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的进行复审。网上申报完成后,提交纸质申报书一份(含附件材料)。

  3.审核推荐。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和林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推荐。

  四、网上相关内容填写说明

  1.申报产品主要性能指标:根据申报产品的执行标准确定,要求提供省级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2017年、2018年、2019年三年的检测报告。

  2.产品认证:产品通过认证的情况。

  3.质量管理认证:企业通过ISO系列、GAP、GMP、HACCP等质量管理认证情况。

  4.质量管控体系建设: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标准化体系;质量管理机构、检测机构、人员质量管理培训与制度建设。

  5.溯源方式:生产档案完备程度、溯源技术手段、溯源标识应用情况等实现程度。

  6.售后服务:售后跟踪服务情况。

  7.企业科技创新水平:企业发展的科学技术水平。

  8.产品科技含量:申报产品的科学技术实力。

  9.产品地方特色:指该产品所包含的传统元素,地域经济特征。

  10.与同类产品的比较优势:产品在市场上与同类产品相比较的特征。

  11.企业研发费用投入:近几年企业每年用于科研与开发的经费投入情况。

  12.自主知识产权:指企业拥有除商标权以外的新产品技术、发明、工艺、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包装等方面的知识产权。

  五、网上申报上传附件清单(1至12项为必传项,13至16项为选传项)

  1.《企业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2.前三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4.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如申报产品根据相关规定,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等证件。

  5.生产执行标准文件。

  6.注册商标Logo图片。

  7.注册商标证书。

  8.产品规格实物图片。

  9.省级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按照申报产品执行标准出具2017年、2018年、2019年三年的申报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10.生产环境、生产场地图片。

  11.溯源方式证明材料。

  12.企业质量控制和管理文书。

  13.企业质量管理认证证书。

  14.产品获得“三品一标”、认证、专利、成果、表彰证明材料。

  15.产品主要成分指标表。

  六、纸质申报书的制作要求

  1.纸质申报书是网上申报资料的纸质化保存形式,在网上填报完成并成功提交后,下载系统生成的PDF文件打印并装订,统一使用A4纸规格。申报书附件资料,是“网上申报上传附件清单”所列各项材料原件的复印件。

  2.纸质申报书打印清晰,附件资料清晰完整,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网上填报资料与纸质申报书内容必须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