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本科高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和《教育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医教协同 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4号)的文件精神,适应新形势下国家医改对医学教育的要求,构建高校与临床教学基地协同创新平台与模式,建设优质教育资源及共享体系,充分发挥各临床教学基地带教教师参与教学改革的积极性,深入开展我省本科高校临床教学基地教学改革研究,不断提高我省医学教育质量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各校临床教学基地教学改革研究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推进医学教育改革,提高医学教育质量,培养适合我省卫生事业发展需求的医药卫生人才,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和《教育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医教协同 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4号)文件精神,实现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教育的目标,“培养具备初步临床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良好职业素质的医学毕业生”;通过开展教学研究,探索适合我省省情的医学教育理念,临床教学方法,建设教学基地共享的教学资源,培育和推广教学基地办学成果。
二、项目管理
本次项目的组织、申报及评审工作由省教育厅委托广东省本科高校临床教学基地教学指导委员会(简称“基地教指委”)负责,各有关本科高校的临床教学基地管理部门协助组织临床教学基地参与,并负责立项后的项目管理及成果的推广及应用。
三、项目范围
(一)教学研究类
1.临床医学专业实践教学模式的研究与实践
2.临床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
3.医学人文、职业精神、心理健康教育的探索与实践
4.医学生医患沟通能力培养的探索与实践
5.国(境)内外医学教育先进理念及方法的研究
6.网络学习资源开发和共享
7.临床教学面临的法律问题的探索与实践
8.临床教师教学能力标准、师资培养方法的探索与实践
9.模拟教学的研究与应用
10.高校与医院协同进行基地建设与管理的探索与实践
(二)教学资源建设类
以教学精品音像教材为形式,内容包括内、外、妇、儿科临床实践教学中的操作指导、病历修改、教学查房、病历讨论、理论授课示范。
四、项目立项
本次项目拟立项150项,项目研究经费为自筹。有条件和能力完成研究的在职人员,自愿申请,按要求按时完成项目研究的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工作。项目所在单位(医院)应积极为立项项目提供研究条件并给予经费支持。
五、项目申报、评审
本次立项面向有关本科高校临床教学基地的临床医师、教学管理人员,以医院为单位,限额申报。其中直属附属医院、非直属附属医院每院限报2项,教学医院限报1项,每所高校教学管理及研究部门可联合各自的教学基地申报2项,每位项目负责人限申报一个课题,且不再作为成员参加其他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没有该类项目的在研项目。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
各高校负责将本通知转发至本校直属附属医院、非直属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并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高校负责本单位直属、非直属附属医院的申报,教学医院可以直接向教指委申报。
基地教指委应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原则、组织专家进行认真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送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审核认定,以正式文件公布立项结果。申请者提交的申报书不退还,请各申请单位自行做好存档。
六、材料报送
申报者填报《广东省本科高校临床教学基地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1),申报单位汇总并填写《广东省本科高校临床教学基地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2份)。附属医院、非直属附属医院的申报材料由所属高校教学管理部门汇总,各教学医院的申报材料由所在医院自行汇总,并加盖医院公章。请各单位将盖章确认的纸质版申报材料于2019年12月31日前寄至基地教指委秘书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58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11号楼5楼510室)教育处教学科,邮编510080,电话(020)87330623,联系人朱老师、冯老师。所有申报材料(申报书、单位汇总表)请同时提交电子文档至fahjxk@mail.sysu.edu.cn。
本通知附件不随文印发,请项目申请人到省教育厅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http://edu.gd.gov.cn/
附件:
1.广东省本科高校临床教学基地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
2.广东省本科高校临床教学基地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临床教学基地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 广东省本科高校临床教学基地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广东省本科高校临床教学基地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广东省教育厅
2019年12月13日
(省教育厅联系人:王瑜,电话:020-37626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