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民政、卫生健康主管部门(除深圳外):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2020年版)>》(工信厅联电子函〔2020〕118号)要求,现启动全省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2020年版)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为广东省(不含深圳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时间不少于1年,深圳市企业请联系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申报。

  (二)其余申报要求详见附件。

  二、申报程序

  (一)新申请的单位请填写申报书(附件1-2),申请继续保留《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2018年版)》中的产品和服务请填写复审表(附件1-3),向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二)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会同民政、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和现场核查,出具三部门盖章的推荐意见函,连同申报材料于7月10日前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报送材料包括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电子信息处,电子邮箱:gddzxxc@gdei.gov.cn)。同时抄送省民政厅、卫生健康委(含申报材料各1份)。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民政厅、卫生健康委对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按要求推荐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关于组织申报《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2020年版)》

    (工信厅联电子函〔2020〕118号)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18日

(联系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陈先倡 83134730;

  省民政厅 李宇栋 83340636;省卫生健康委 唐志锋 83199518)

   

工信厅联电子函〔2020〕11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