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银保监分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原函〔2019〕248号,见附件1),为做好我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银保监分局要高度重视,根据工信厅联原函〔2019〕248号文要求,加强政策宣传,鼓励符合要求的新材料生产企业参加投保,积极推进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申请企业必须对提交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实填写新材料首批次保费补贴资金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见附件1之附件)。有关证明材料必须为原件或加盖有效印章的复印件。
三、《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8年版)》详见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通告:http://www.miit.gov.cn/n1146285/n1146352/n3054355/n3057569/n3057572/c6566075/content.html。
四、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保费补贴申请材料。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银保监分局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核,汇总本地区所有企业资料后,于2020年1月2日前将地市审核意见(附件2)、情况表(附件3)、本地区申请材料汇总表(附件4)一式五份(另附电子版)行文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并抄送广东银保监局。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
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略)
2.新材料首批次保费补贴资金情况表(地市审核)
3.新材料首批次保费补贴资金情况表
4.2019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保险补偿申请材料汇总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办公室
2019年12月2日
(联系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熊峰、陈立伟,电话:020-83133291、83135850,
邮箱:cailiaochu@gdei.gov.cn;广东银保监局 张文星,电话:020-85255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