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为落实“十三五”期间我省“万企”清洁生产审核行动计划,进一步提升全省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加快我省工业绿色发展步伐,根据国家和省相关工作部署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推进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和清洁化改造
根据“万企”清洁生产审核计划,结合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以及园区循环化改造等要求,重点对钢铁、水泥、玻璃、化工、陶瓷、造纸、石材、有色金属等高污染行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各地工信、生态环境部门要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指导督促企业尽快开展清洁生产工作。同时,各地要积极拓宽清洁生产审核领域,引导和鼓励农业、建筑、交通、服务业等领域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以点带面开创全面实施清洁生产新格局。
二、加强清洁生产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使用
各地工信、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广东省清洁生产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gdqjsc.com)的使用管理,及时公布并上传年度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计划名单。充分利用平台提供的数据信息分析汇总、技术政策咨询等服务功能,科学规范的完成审核工作。在指导、督促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过程中,应及时在信息平台完成注册、填报相关信息并做好信息公开。
截至目前,全省珠海、湛江、潮州、揭阳等4个地市尚未将2019年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计划名单并上传信息平台。
三、加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日常监管
各地工信、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强对清洁生产开展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督促企业按计划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四、按时报送相关信息
一是请各地市于2019年8月17日前,将2018年度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备案,并将未录入“广东省清洁生产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信息进行补录。
二是请各地市于2019年8月17日前,将2019年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计划名单上传“广东省清洁生产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同时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备案。并将2019年上半年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开展有关情况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
三是请各地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18〕337号)公布的应开展清洁化改造的企业名单并结合前期摸查情况填写附件,并于2019年8月底前报送工作进展台账,各地管理台账应归档留存。
附件:广东省六大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工作调度表及六大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工作台账.doc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7月17日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系人:姚钢锋,电话:020-83133361;
省生态环境厅联系人:黄泽欣,电话:85267640)